生产性消耗物料(油、脂、剂)类招标公告
生产性消耗物料(油、脂、剂)类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生产性消耗物料(油、脂、剂)类项目 进行询价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询〔2015〕15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生产性消耗物料(油、脂、剂)类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32,408.25
四、采购数量: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单位:元)
1包
2015年运营分公司润滑油、脂、油漆油剂等
1.0
详见采购文件
532,408.24
六、供应商资格:
4.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4.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03日 08:30至2015年12月09日 17:30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1日 09:3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四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5年12月11日 09:3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四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5年12月03日 至 2015年12月09日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新城市中心区稻花路1号
联系人: 洪小姐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523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联系人: 孙争锋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52300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孙争锋 联系电话: ********
发布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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