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7436直接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7436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31*****202********
项目名称: 7436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7436.0000
需求详情:

1、具备同时提供4种(含4种)以上车型能力,包括轿车、7座商务车、17座商务车、考斯特、50座和55座客车。提供的车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符合国家车辆安全行驶技术标准并按期审验合格,拥有交通运管部门核准发放的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客车。依法足额投全各类保险,承运人险、交强险、第三责任险等。2、车辆配置提供性能正常、装备齐全、内外观优良并经车辆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经需求方确认的租赁车辆,并获得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审批文件,保证能按照车管部门的要求上牌和上路运行,须配备如:冷暖空调。GPS,备用轮胎,座椅安全带,行车记录仪或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灭火器、三角告警牌、逃生安全锤、牵引绳、小药箱、玻璃防爆膜,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承诺保证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及驾驶员呈良好状态。3、负责对车辆进行清洁保养、维修,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在正常情况下应确保出车率达到百分之百,司机做好每天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和百分之百的出车率。4、承诺提供备车服务,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辆供需求方随时调配。(五)紧急事件处理,时限要求进行处理响应时间;1按采购人规定时限提供用车服务;2车辆故障30分钟响应,2小时内提供备用车辆;3.发生交通事故10分钟响应,市区内30分钟到达现场处理,较远地区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外县不超过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4服务人员:按要求24小时开机,保证在出现事故时能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做快速反馈和快速解决。

服务周期: 10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138*****223
联系座机: 0451-********
四、参与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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