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车租赁服务2招标公告

班车租赁服务2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受南航吉林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招标人所需的南航吉林分公司班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南航吉林分公司班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HC-JLZB-2015-576

3、3.1招标内容:南航吉林分公司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3.2采购范围:

(1).南方航空公司吉林分公司上下班班车租赁,共有12条线路来回往返,其中有7班次线路班车是365天运转;5班次线路每月21天运转(每周一至周五),需要53座车10台-33座2台空调大巴车保证。

(2).能够随时提供临时性的空调大巴车。往返于长春龙嘉机场至甲方签订不正常航班旅客酒店食宿服务协议的宾馆(以下简称甲方协议宾馆)或长春市内指定目的地。每往返一次人民币500元。其他临时性用车价格另行协商。若甲方变更、取消班车某一线路,提前30天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商在本市各招标中心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在执行中标项目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合同和投标承诺;

(2)提供企业工商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20台53座-33座以内的单车营运证件,驾驶员客运上岗资格证;

(3)具有市内营运相关资质;

(4)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5)投标商注册资金300万元或以上;

(6)能够提供正规的发票;

(7)投标商不能合营,在籍车辆不得有挂靠现象;

(8)车辆品牌限金龙、金旅、黄海大客;

(9)现场考察投标商资质及场地、车况必需符合要求。

(10)要有交通厅、省运管局认可的道路运输安全监控设备。

5、车辆及驾驶员资质要求;

(1)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经过相关车辆管理部门检测合格,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投保交通险和商业保险的车辆,车辆管理部门检验合格、按交管部门要求足额缴纳交强险、乘员险(须提供保险单)、第三者等(2)车辆必须是在6年内购置的车辆,及时进行维护保养,需提供近1年的保修记录,保证车况良好;

(3)车辆必须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标准进行清洁和消毒;

(4)驾驶员必须具有A1驾驶资质,五年以上A1驾龄,年龄不超过(含)50周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5)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站点停靠,做到安全驾驶、起车稳、行驶稳、停车稳;

(6)驾驶员操作熟练,服务文明礼貌,熟悉站点,合理掌握时间以及每台路线车辆尽量固定班车驾驶员;

(7)各线路班车应在明显处标识承租单位名称及路线并标识当班司机联系电话

(8)车辆设备齐全有效,车内设施(逃生设备、灭火设备)满足乘车人员的租赁(冬季暖风车内温度不低于10度)夏季有遮光设施(车内有空调,车内温度不高)

(9)有车辆管理组织机构,驾驶员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6、招标文件的发售:法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市内营运资质、运输安全监控平台材料、及合格投标人要具有的材料,并报名时提供开具双方无纠纷的证明,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9日,上午8:30-11:00至13:00-16: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有差异,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7、提价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5年12月29日9时3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大会将于2015年12月29日9时30分举行,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南航吉林分公司

联系人:张杨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155*****177

日期:2015年12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班车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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