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质量审核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市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质量审核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下称采购人)委托,就南通市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质量审核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XDF**********
2、项目名称:南通市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质量审核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20万元人民币,最终报价超过限价金额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及国家、省统一部署安排,对全市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重点排放单位行业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进行核查技术服务。一是对19家发电行业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核查;二是对19家发电行业2023年7月-2024年7月月度信息化存证进行审核;三是对66家除发电行业以外的其他七大行业(非电行业)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核查。(重点企业数根据当年上级部门可能会有要求调整。)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承担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2、获取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报名环节,供应商直接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答疑等磋商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9月 8日09时30分;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江景苑G座南楼704会议室,(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8日09时30分;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江景苑G座南楼704会议室,(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所有响应供应商须将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带至开标现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52号
联系方式:高女士(187*****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永扬路9号永和大厦4幢13层
联系人:张女士(159*****483)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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