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竹牌取水口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水域部分日常维护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竹牌取水口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水域部分日常维护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现就金竹牌取水口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水域部分)日常维护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HZZJCA[2023]014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价(元) | 备注 |
1 | 金竹牌取水口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水域部分)日常维护管理服务项目 | 1 | ******.00 |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特定资格:供应商需具有船舶制造及修理资质或海洋平台及水上设施建造修理资质。进入水源保护区从事巡查运维工作人员需通过采购单位政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11-10号2楼
售价: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2023年9月7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及资格证明文件送交到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开标室(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11-10号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9月7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及资格证明文件送交到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开标室(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11-10号2楼开标室),供应商派代表出席。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如不派代表或不准时参加投标的,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投标过程和投标结果提出异议。
2、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11-10号2楼
联系人:徐琦 联系电话:135*****717
十、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登记表。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
联系人:郑炜
联系方式:158*****818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联系人:严毅
联系方式:13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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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现就金竹牌取水口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水域部分)日常维护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HZZJCA[2023]014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价(元) | 备注 |
1 | 金竹牌取水口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水域部分)日常维护管理服务项目 | 1 | ******.00 |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特定资格:供应商需具有船舶制造及修理资质或海洋平台及水上设施建造修理资质。进入水源保护区从事巡查运维工作人员需通过采购单位政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11-10号2楼
售价: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2023年9月7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及资格证明文件送交到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开标室(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11-10号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9月7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及资格证明文件送交到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开标室(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11-10号2楼开标室),供应商派代表出席。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如不派代表或不准时参加投标的,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投标过程和投标结果提出异议。
2、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11-10号2楼
联系人:徐琦 联系电话:135*****717
十、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登记表。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
联系人:郑炜
联系方式:158*****818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联系人:严毅
联系方式:13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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