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及行政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YNSF-2023-02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及行政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0 万元,招标人为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7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及行政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及行政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
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
证。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即 2020
2022 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的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可
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或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承诺书。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0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税
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
证明扫描件和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成立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或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上述资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
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
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
查询,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
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则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的项目,详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二类及以上维修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0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由经办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申梵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宁市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申梵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宁市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申梵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宁市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SF-2023-026
2项目名称: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及行政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7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5最高限价:7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6采购需求: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及行政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保养维修
车辆范围包括:所有及使用的轿车,商务车旅行车,吉普车,大中型客车,大中
小型货车消防车登高车特种车辆等车辆保养维修项目为:汽车的日常维护一级维
护二级维护汽车部件总成修理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二十四小时拖车服务代办
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
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
证。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即 2020
2022 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的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可
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或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承诺书。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 年 0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税
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
证明扫描件和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成立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或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上述资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
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
行查询,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
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则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的项目,详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二类及以上维修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 年 08 月 31 日至 2023 年 09 月 06 日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申梵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宁市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由经办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申梵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宁市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600.00 元,售后不退。 注:所有发票的开具,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必须公对
公汇款。户名:云南申梵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安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
0500044980566012。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申梵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宁市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
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安宁市昆畹中路 19 号
联系方式:阮工/0871-68694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申梵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宁市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
联系方式:李工/0871-686988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871-6869889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安宁市昆畹中路 19 号
联 系 人:阮工
电 话:0871-686941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申梵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宁市保利宁湖峰境 1 栋 2 单元 102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871-68698894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