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审查调查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保管场所改建项目比选公告

芦山县审查调查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保管场所改建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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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芦发改固〔2023〕23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中国共产党芦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2 建设地点: 芦山县芦阳街道赵家坝路3号

?2.3 项目规模: 改建项目共4层楼,3976平方米,每层平面均为L型,沿走道布置各功能空间等

?2.4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11月

?2.5 项目总投资: 98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98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0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其中: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工程建设招标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复印件、任职文件、评审表及人力资源部门官方网站职称查询截图)。(注:以上人员须受聘于申请人单位,提供申请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4.具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代理登记证,企业诚信分值为 98分及以上(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的官网查询登记截图);5.业绩证明材料需比选人提供从省交易网系统发出的中选通知书、招标代理合同。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8月31日09时00分 2023年09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8月31日09时00分 2023年09月05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确认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指定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中国共产党芦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 马老师

电 话: ? 135*****190

传 真:

?2023年08月31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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