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城街道办事处仓下村第五经济合作社桥湖路292号地下第二卡铺位招标公告
台城街道办事处仓下村第五经济合作社桥湖路292号地下第二卡铺位招标公告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仓下村第五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 年9月7日10时0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台城街道办事处仓下村第五经济合作社桥湖路292号地下第二卡铺位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商铺/面积77.83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2、标的物所在位置:台城街道办事处仓下村第五经济合作社桥湖路292号地下第二卡铺位。
3、发包期限:5年(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止)免租期:前15天(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止)。
4、交易底价:¥1600.00元/月。
5、承包款(租金)收取方式:每月5日前交付当期承包款。
6、竞投保证金:¥*****.00元。
7、资产使用范围:依法依规经营、无污染。
8、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6年10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5%。
9、在承租期内,承租方的一切开支、债务、债权、税费、工人工资等开支和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和出租方无关。
10、交易所需的税费、合同见证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11、在承租期内,承租方必须搞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工作,并自觉接受出租方的检查监督;厕所、水渠如有於塞由承租方负责。
12、租赁期间,如铺位受台风或地震等天灾影响,因维修或使用不当而造成行人损害的,其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3、如承租方需对楼房进行改建装修时,不能对楼房的主体结构的主梁、横梁及主柱进行打孔等损坏行为,同时要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报批相关部门批准,其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4、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及门窗、临时建筑物等)无偿归出租方(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第五经济合作社)所有,承租方不得收取接手承租人和出租方顶手费。承租方在合同期满15天内将可动物品和垃圾自行搬迁清理完毕,否则视承租方同意将有关可动物品全部无偿归出租方自行处理,承租方不得反悔,同时还需向出租方支付垃圾清理费用。
15、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承包方承担。
16、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1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5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9月5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9月7日10时0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0-*******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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