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井清污招标公告

作业井清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LHYT-*******
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概况:为满足采油生产需要,对作业井场污染进行清理并拉运指定地点。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清理作业井场污染并拉运指定地点,清理作业井场污染约2385井次。2.2 实施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锦采街锦州采油厂油区。2.3 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2.4 质 量: 场地平整、无油污等;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6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15年W第151794号的招标文件。
清理作业井场污染并拉运指定地点,清理作业井场污染约2385井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承包商;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要求劳务人员身体健康,能够从事较大强度的体力劳动。3.3具有与施工相适应的厂房场地;同时具备相应的设备(主要包括:拉运车3台,铲车1台,值班车3台等)证件齐全;3.4投标单位在施工中施工人数不能少于60人,施工车辆不少于7台,同时在施工所在地拥有容纳60人的住宿条件,同时保证安全要求。3.5必须保证24小时服务(含节假日),如生产需要,甲方安排施工任务后,施工人员必须1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3.7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3.9具有协调地方政府关系的能力;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12-04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12-09 17:00:00.0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至 2015年 12 月 9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在辽宁省盘锦市锦州采油厂市场管理办公室(原锦州工程技术处办公楼409室)持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银行转账或现金。4.3招标文件不邮寄。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12-25 09:00:00.0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12月 25日 9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锦采街锦州采油厂(原工程处办公楼五楼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 1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转账。
六. 开标
招标人:辽河油田锦州工程技术处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5-12-25 09:00:00.0 开标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锦采街锦州采油厂(原工程处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锦采街 邮编: 121209
联系人: 王女士 赵先生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lh_wangxiumei@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建行盘锦锦采支行
账户名: 辽河石油勘探局锦州工程技术处 账号: 2100 1731 1080 5950 80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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