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内黄县城关镇第三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DL-2023-01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
一招标条件
本内黄县城关镇第三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25 元/人,招标人为内黄县城关镇第三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HNDL-2023-011 2.项目名称:内黄县城关镇第三初级中学校服
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25 元/人包含:夏装春秋装冬
装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
内容:学生校服采购。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5.2 采购范围:磋商文
件中要求采购的所有货物及其伴随的服务。6.交验期:合同签订后 40 日历天内夏季服装及
春秋服装供货完毕,合同签订后 50 日历天内冬季服装供货完毕。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地点。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黄县城关镇第三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内黄县城关镇第三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项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
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
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
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
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从成立起开始承诺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
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
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
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
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公司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
处罚。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3.3 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
步追究其责任。
3.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
费用。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0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材料:1单位负责人证照
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
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
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的材料不作
为资格认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安阳市文峰区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安振公寓办公楼十一楼。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安阳市文峰区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安振公寓办公楼十一楼。
七其他
内黄县城关镇第三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L-2023-011
2.项目名称:内黄县城关镇第三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25 元/人包含:夏装春秋装冬装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学生校服采购。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5.2 采购范围:磋商文件中要求采购的所有货物及其伴随的服务。
6.交验期:合同签订后 40 日历天内夏季服装及春秋服装供货完毕,合同签订后 50 日历天内
冬季服装供货完毕。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项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
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
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
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
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从成立起开始承诺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
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
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
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
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公司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
处罚。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3.3 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
步追究其责任。
3.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
费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 年 8 月 31 日至 2023 年 9 月 6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城关镇培德书院幼儿园北 50 米。
3.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材料: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
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取资格后
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售价:每套售价 5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 年 9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文峰区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安振公寓办公楼十一楼。
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 9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文峰区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安振公寓办公楼十一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
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 号和安财购20177 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
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
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黄县城关镇第三初级中学
地 址:内黄县城关镇
联 系 人:樊老师
联系方式:0372-7770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安振公寓办公楼二楼
联 系 人:袁娜
联系方式:1663728665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袁娜
联系方式:1663728665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黄县城关镇第三初级中学
地 址:内黄县城关镇
联 系 人:樊老师
电 话:0372-77709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安振公寓办公楼二楼
联 系 人: 袁娜
电 话: 16637286655
电子邮件: hndlgcglyx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