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新农人楠竹专业合作社竹制品加工产业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决定公开
永兴县新农人楠竹专业合作社竹制品加工产业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决定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竹制品加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股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竹制品加工产业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永兴县马田镇李家村八组 |
建设单位 | 永兴县新农人楠竹专业合作社 |
项目概况 | 永兴县新农人楠竹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23年3月29日,位于永兴县马田镇李家村八组,是一家从事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竹木碎屑加工处理等业务的公司。为满足市场需求,拟投资*****万元于永兴县马田镇李家村八组建设竹制品加工产业建设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为*****m2,设计达产后形成年产50万件竹筷、竹签;4000t机制炭;*****t生物质颗粒。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 (1)废水: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澄清后,全部回用于场内混凝土搅拌、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冲洗等施工环节,不外排;施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绿化,不外排。 (2)废气:项目施工期扬尘通过采取洒水拆除废弃建筑、减少建材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及减少裸露地面等措施;施工期通过采取限速、限载和加强汽车维护保养等措施,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将施工期扬尘影响降到最低。 (3)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同时运行多台高噪声设备等措施,将施工期噪声影响降到最低,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中标准。 (4)固废: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运营期 (1)废水:水膜除尘废水通过循环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蒸汽锅炉废水通过设备自带循环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凝废水通过设备自带循环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灌溉,不外排。 (2)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竹制品生产线的破竹、拉丝等加工产生粉尘、硫磺熏制烟气,机制炭生产线的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制棒烟气、炭化废气、烘干工序木煤气燃烧废气、锅炉木煤气燃烧废气、生物质燃烧废气,生物质颗粒生产线破碎粉尘及食堂油烟废气。竹制品生产线的破竹、拉丝等加工产生粉尘通过自然沉降,硫磺熏制烟气通过喷淋塔+15m排气筒处理,机制炭生产线的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及生物质颗粒生产线破碎粉尘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相关标准;制棒烟气、炭化窑炭化废气通过密闭管道送至烘干机、锅炉燃烧;烘干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锅炉木煤气燃烧废气通过水膜除尘器+ 15m高排气筒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锅炉生物质燃烧废气通过水膜除尘器+ 15m高排气筒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抽油烟机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2001)中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过程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噪声源主要来自开料机、拉丝机、制棒机、炭化窑等机械噪声,通过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3)固废:机加工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机制炭生产;锅炉灰渣通过收集后回用于机制炭生产;布袋除尘器收尘灰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水膜除尘系统沉淀渣通过外售综合利用;竹焦油、竹醋液通过专门的容器收集贮存,定期外运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油抹布通过收集后由密闭容器盛放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外运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并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
2023年8月30日公布
标签: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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