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高亭司镇高亭村油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拟作出审批决定公开

永兴县高亭司镇高亭村油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拟作出审批决定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郴州中能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永兴县高亭司镇高亭村油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股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永兴县高亭司镇高亭村油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永兴县高亭司镇、洋塘乡

建设单位

郴州中能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交流测)为110MW,共安装550Wp光伏组件******块,实际装机容量(直流侧)148.764MWp。场区主要利用永兴县高亭司镇、洋塘乡的其他园地建设光伏电站,光伏区占地约为2905亩。配套工程包括光伏组件支架安装及基础、检修道路等内容。项目总投资为*****.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粉尘: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粉尘(包括堆场、装卸过程、搅拌粉尘、运输车辆扬尘、运输车辆机动车尾气等)及焊接烟气。

减缓措施:①工地周边围挡、裸露土地和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100%”。②一律围挡施工、规范施工,开挖泥土及时清运转运,做到“工完场清”。③施工场地内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分类堆放整齐。④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在非降雨期间,施工现场必须定期洒水降尘,洒水次数每天不得少于3次,确保施工现场道路保持潮湿状态,鼓励施工单位沿道路设置自动喷淋设施,实现自动洒水降尘。⑤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车辆做到净车出厂。⑥渣土必须按规定限时限路线运输,实行全密闭运输,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

(2)废水: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运行期光伏板清洗用水,其余用水均不产生废水排放。

减缓措施:①工程施工期,混凝土系统冲洗和机械维修等产生的废水主要成分是含泥沙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程施工;生活污水拟通过建立临时厕所,并结合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地浇灌。 ②运行期光伏板清扫废水散排至光伏板底用于场区绿化,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

减缓措施:通过采用合理布局,对设备采取降噪、减噪措施,夜间不施工,定期维护设备,加强教育文明生产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做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建筑垃圾、施工及运行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检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铅酸电池等危险废物。

减缓措施:①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不随意丢弃。②自然损坏或意外损坏的电池板属一般固体废物,统一由厂家回收利用;对电池板支架等金属器具,集中回收利用。③检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铅酸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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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8月30日公布

标签: 油光互补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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