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宜昌至涪陵段重庆段地勘监理招标公告
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宜昌至涪陵段重庆段地勘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F-2023-37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宜昌至涪陵段(重庆段)地勘监理招标已由国铁集团办公厅以铁办发改函〔2020〕149号 《关于长江铁路公司组建方案及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的意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50%,国内银行贷款5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项目地点: 重庆市 2.2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宜昌至涪陵全线共设长阳东、五峰、五峰西、龙家湾(越行)、恩施南、利川南、沙子(既有)、石柱东、丰都(既有)、涪陵北10个车站,新建桥梁178座81.67公里,隧道131座378.12公里,桥隧比94.86%。正线长度484.72公里,其中重庆段起止里程为DK330+535-DK491+400,正线长度159.503km,投资估算约442.1亿元。 2.3 计划工期:6年。 2.4 招标范围: 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宜昌至涪陵(重庆段)DK330+535-DK491+400范围内初测、定测(含补充定测)阶段的地质勘察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标段号 YFDKJL-1。 2.6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查工程地质勘察大纲,对工程地质勘察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监理,验收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审查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勘察合同要求;配合施工过程 中对地质勘察问题的调查分析;对勘察单位的勘察成果进行审查验收,必要时组织现场核验;提供勘 察成果验收报告,对勘察工作量和成果报告是否满足规范、标准要求以及专业工程设计要求提出明确 结论;根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的规范、规程、规章及相关文件完成地质勘察监理其他相关工作。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 标段编号: YFDKJL-1标。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未承担本项目所投标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且与本项目所投标段的勘察设计单位无隶属关系。 (2)业绩要求:自2020年09月至 2023 年09 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时速 350km/h 及以上铁路项目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业绩不少于1项(以在2020年08月至2023 年08月期间签订的 350km/h 及以上地质勘察监理合同为准)。 (3)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年龄不超过55岁,从事铁路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十五年以上,具有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过大型铁路建设项目的地质勘察或勘察监理工作,同时应主持完成过至少一条时速 350km/h 及以上铁路项目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在本工程监理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上兼职。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附社保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条件:/ | |||||||||||||||||||||||||||||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商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 (2)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近三年(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近三年(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曾因合同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 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被纳入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11)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 被人民法院裁判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8月31日11时0分至 2024年9月5日12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 |||||||||||||||||||||||||||||
4.3.无。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
5.2.5.2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08时30分至2023年9月22日 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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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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