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石青线N4-N44段线路迁改工程塔材采购第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110kV石青线N4-N44段线路迁改工程塔材采购第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0 17:3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110kV石青线N4-N44段线路迁改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23〕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塔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蔺市街道、龙桥街道、马武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新建线路从110kV石青线N4起向西南走线,余半过街穿越110kV双石线后经观间岩、大地坝,余青桐嘴穿越110kV拱石南、北线(国网)及110kV双石线至大屋基,跨国网35kV线路后经泡桐嘴、苦角屋基、楼房、桂花湾小石桥至白果园,最终接回110kV石青乡N44 杆(拆除重建),线路全长13.0km,新建铁搭40基。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23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110kV石青线N4-N44段线路迁改工程(塔材采购)采购,包括所有塔材的设计、制造、试验、装配、包装、运输、交货、验收、保险、现场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的全部内容。
2.5 交货地点:重庆市涪陵区。
2.6 交货期:2023年10月10日前。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其他:/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1)制造商
(2)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鹤凤大道19号品鉴硅谷园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
联系人: | 胡煜 | 联系人: | 陈苗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jiangherunze_hb@126.com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99*****614 | 联系电话: | 188*****520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标签: 塔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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