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与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战略合作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与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战略合作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与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战略合作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广播电视台)

项目名称: 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与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战略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与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战略合作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见公告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提升我区政治、社会、经济、生态、文化、旅游等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尤其是围绕我区锚定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这一总体定位,突出“七个海岛样板”,推进“八大任务”,深入实施共同富裕“十大行动”,对外生动讲述洞头大力推进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蓝湾整治、同心小镇及海霞小镇建设、闽瓯文化发展等走出一条具有海岛特征、洞头特色的共同富裕新路子的故事,唱响高质量建设“海上花园”、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歌。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作为温州市委市政府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拥有《温州新闻联播》等温州最强大的栏目资源和策划、采编、制作力量。频道收视覆盖浙南闽北地区,有效覆盖人口2000多万。
鉴于本次的服务采购具有特殊性和平台针对性,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地址: 温州市新城大道广电中心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8月30日2023年09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温州市洞头区广播电视台)

联 系 人: 苏友凡

联系电话: 186*****550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海润路38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许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7-********

传 真: 0577-********

地 址: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播电视 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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