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楼宇及道路景观亮化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城市楼宇及道路景观亮化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5年奇台县城市楼宇及道路景观亮化提升改造工程,已经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奇发改[2015]13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
施工:2015年奇台县城市楼宇及道路景观亮化提升改造工程标段一
2015年奇台县城市楼宇及道路景观亮化提升改造工程标段二
2015年奇台县城市楼宇及道路景观亮化提升改造工程标段三
2015年奇台县城市楼宇及道路景观亮化提升改造工程标段四
2015年奇台县城市楼宇及道路景观亮化提升改造工程标段五
监理: 2015年奇台县城市楼宇及道路景观亮化提升改造工程
2、建设地址:奇台县城
3、项目规模:标段一:蒙奇广场亮化工程;边防大队楼一亮化工程;边防大队楼二亮化工程;公安局主楼及值班室亮化工程;武装部办公楼、车库二层楼亮化工程;安全保密局亮化工程;合兴大厦亮化工程;特变亮化工程(1#、17#、35#);金都酒店亮化工程;航迪律师楼亮化工程;阿力玛斯楼亮化工程;大成时代广场工程(1-10#);帝乙大厦亮化工程;公园厕所、道班房、管理房亮化工程;体育公园配楼亮化工程;华泰高层亮化工程;物流园综合楼亮化工程;华东酒店亮化工程;金融大厦亮化工程;长城夜景照明(体育广场、主题公园);
标段二:中心城区(西城区)江南苑夜景照明亮化工程(1-7#);主题文化公园亮化工程;
标段三:金天地亮化工程(10-13#);古城明珠亮化工程(1#、2#、11#);
标段四:城市建筑-商业街亮化工程(春秋楼、牌楼、钟楼);
标段五:人民公园亮化工程。
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5、工程投资额:总投资7150万元(其中标段一:4400万元;标段二:1190万元;标段三:500万元;标段四:500万元;标段五:560万元。)
6、工期要求:2016年4月1日开工,2016年5月30日竣工,总工期:60天(日历日)。
7、本工程施工招标分五个标段,监理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监理: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
标段一: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施工单位,拟选派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标段二: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拟选派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标段三: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的施工单位,拟选派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标段四: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拟选派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标段五: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拟选派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监理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施工: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设投标控制价)。
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4日10:00时-2015年12月8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2、报名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编号(标段一):CJ********88万元;
施工编号(标段二):CJ********23万元;
施工编号(标段三):CJ********10万元;
施工编号(标段四):CJ********10万元;
施工编号(标段五):CJ********11万元;
监理编号:CJ********5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5年12月4日10:00时-2015年12月8日23:59时),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中国银行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账 号:********8696
行 号:********1092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
开户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35号(州财政局楼下)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下载完成后报名成功,招标文件费施工标段一每份3000元,施工标段二每份2000元,施工标段三每份2000元,施工标段四每份2000元,施工标段五每份2000元,监理每份500元。
招 标 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吕俊全联系电话:180*****29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
报名联系人:方维娜联系电话:0994—*******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奇台县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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