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某部警犬就诊、体检及驱虫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大连某部警犬就诊、体检及驱虫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连某部警犬就诊、体检及驱虫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农林牧副渔服务/畜牧业服务/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大连某部 | ||
行政区域 | 大连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30日 16:5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30日至2023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宁达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 | ||
采购单位 | 大连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62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宁达 0411-******** |
项目概况
大连某部警犬就诊、体检及驱虫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62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LNDL-F4002
项目名称:大连某部警犬就诊、体检及驱虫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犬舍维护与修理 | 4条犬的犬舍维护与修理包括地板门房顶、消毒设备维修(机油),但不限于日常的运行维护管理 | 大连市区、庄河市区 | 12个月 | |
2 | 军犬就诊 | 4条犬就诊包括受伤或者患病后的诊治但不限于狂犬病、犬瘟热等疫苗接种 | 大连市区、庄河市区 | 12个月 | 以实际需求发生为准 |
3 | 军犬体检、驱虫保险 | 4条犬年度体检及驱虫、保险 | 大连市区、庄河市区 | 12个月 | 以实际需求发生为准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无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至 2023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623室
方式: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76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76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623室
联系方式:宁达 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达
电 话: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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