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黔0103破1号贵州美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黔0103破1号贵州美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10日作出(2022)黔0103破申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美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盈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3)黔0103破1号《决定书》,指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美盈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开展各项管理工作,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评估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美盈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贵州美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622*****X6
法定代表人:王东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07月11日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股东:王东认缴出资980万元,占股49%,贵州庸和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1020万元,占股51%。
核准日期:2018年01月10日
营业期限:长期
登记机关: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黔灵西路68号1单元8层15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叁级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办公设备、水暖设备、仪表仪器、矿产品、农副土特产品的批零兼营;房屋租赁、商务及信息服务。)
二、项目开发情况
“美盈大厦”项目(现名“名门国际广场”)由美盈公司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美盈大厦”位于贵阳市云岩区黔灵西路与合群路交叉口94-125号,2007年11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8年办理《贵阳市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证》,2010年7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下负二至三层),2011年4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塔楼住宅部分)。根据2011年12月20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520*****111*******)记载,美盈大厦建设规模*****.2㎡(含商业、住宅及地下车位)。
三、其他不动产情况
登记在美盈公司名下的位于贵阳市云岩区黔灵西路68号金华楼的不动产6套,建筑面积为1130.10㎡。
另,经管理人调查,美盈公司名下尚有未作登记但实际属于美盈公司的不动产。
四、评估机构要求
(一)评估范围
1.对已建工程总价值进行评估;
2.在已建工程中,区分商用、住宅、车位,对每套房屋、商铺、车库的清算价值进行评估;
3.对工程续建(收尾工程及消防整改工程)所需资金进行预算评估;
4.对每套房屋、商铺、车库等所需续建资金(收尾工程及消防整改工程)分别进行评估;
5.对登记在美盈公司名下位于贵阳市云岩区黔灵西路68号金华楼的不动产6套,建筑面积为1130.10㎡进行清算价值评估;
6.对未登记在美盈公司名下,但经调查实际属于美盈公司的不动产进行评估;
7.对美盈公司零星办公用品、经营性地面停车场等资产进行清算价值评估;
8.为公平清偿安置债权,对原拟用于安置的金华楼临街门面(或同等地段)的清算价值进行评估(可能面临实物不对应问题);
9.根据破产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以上评估内容,不包含已售房屋。
(二)评估工作内容
1.以美盈公司的资产现状对美盈公司截至破产受理日2023年1月10日前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进行清算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如管理人调查发现,美盈公司存在未在不动产、住建等部门登记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需配合管理人实地勘察、盘点和核实美盈公司财产,全面梳理资产权属情况;
3.若发现有新增账外资产等属于美盈公司新增资产的,获选的评估机构须另行追加出具相关评估报告。
4.指派专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并接受债权人会议询问。
(三)评估工作时间
获选机构应在管理人确定服务开始时间后15天内出具评估报告初稿,30天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四)参选评估机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
2.项目现场负责人需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有破产案件评估业务经验。
3.与债权人、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近三年没有为其提供过类似服务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4.响应管理人对于本项目完成及付款时间、报告内容要求等服务要求。
5.接受并满足破产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更正、说明。
6.具备土地、房产评估以及工程造价等专门资质。
(五)评估机构需要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参选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破产管理人遴选评定(文件格式自拟):
1.参加美盈公司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3.项目组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项目负责人简历、执业资格证书、项目业绩等;项目成员姓名、学历、执业资格、工作经验等。指派人员原则上不得调整更换,如调整更换未经管理人同意的,视为违约。
4.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及项目现场负责人参与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及相应的业绩资料,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含对工作时间的承诺)等。
5.项目报价函,按固定总价报价。另,如需出具专项报告或鉴证文件或对美盈公司的关联公司进行评估,双方另行协商服务价格,竞选机构同意给予相应折扣。
6.竞选机构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的声明。
7.承诺书,承诺具备一定垫资能力,愿意接受相关款项待美盈公司资产处置后支付。
8.保密承诺函。
(六)评估机构报价及费用支付
1.评估机构应结合工作量、工作要求、市场标准等综合情况进行一次性包干报价。
2.鉴于破产清算项目的特殊性,前期不支付中介机构任何费用,待美盈公司资产处置后支付。
六、报名方式
(一)参选单位应当在2023年9月4日17点前将报名材料递交至管理人办公室。
(二)联系人:谢孟玲律师;联系电话:188*****118;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金源国际财富中心A栋12楼。
七、封装要求
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应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合计2份。
八、评选方式
(一)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管理人将根据参选单位的业绩能力、工作方案可行性、报价金额等综合考虑,择优选任。
(二)符合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现场陈述,陈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现场陈述拟邀请关联人员参与监督。
(三)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如参选单位均不符合资质要求或不能胜任本次工作的,管理人有权不与任何一家单位签订合同。
(四)如报名机构不足三家的,由管理人重新发布公告,如仍不足三家的,由管理人从符合资质的机构中进行磋商选任。
九、终止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将终止本次招募:
(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特别说明
(一)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相应委托费用的支付可能存在迟延,管理人迟延付款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获选机构应按照承诺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评估报告,竞选机构应充分考虑并提出报价。
(二)有意向报名的机构可向管理人工作人员了解美盈公司的初步情况,具体情况以管理人调查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贵州美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标签: 公开招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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