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川1303破3号四川省南充鹏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2023川1303破3号四川省南充鹏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四川省南充鹏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评估机构比选公告

(2023)鹏程破管字第13号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24日作出(2023)川1303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省南充鹏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对四川省南充鹏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鹏程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5月24日作出(2023)川1303破3号《民事决定书》,指定四川新时代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四川省南充鹏程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拟通过书面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评估机构,对鹏程公司的现有资产进行评估。现就具体的比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鹏程公司基本信息

(一)工商信息

鹏程公司在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登记情况如下:

名称

四川省南充鹏程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

511*****0026797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1996年12月26日

法定代表人

刘大魁

营业期限

1996-12-26至2010-04-30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五金、交电、化工(除危险品)、建材、装饰材料、百货、机电产品、针纺织品、粮油食品、副食品、其他食品、日用杂品、矿产品、科技产品、开发、零售烟、酒、摩托车及配件。

住所地

顺庆区稻香路13号1幢2层2号

登记机关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主要历史沿革及目前情况

1、鹏程公司实际成立时间为1992年6月,由南充石油分公司、农业银行南充分行、工商银行南充分行、南充十里工业街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地区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

2、1996年12月10日鹏程公司重新登记成立,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四川省南充鹏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南充销售分公司、南充市银城实业开发公司、南充市精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金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十里工业街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3、2010年12月20日,鹏程公司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工商年检,南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川工商南处字2010第17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股权结构及注册资本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鹏程公司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均已实缴。但因工商登记资料的不完全和不连贯性,股东内部的变更、转让等情况,以及鹏程公司相关资料的缺失,鹏程公司的现有股东身份、具体情况尚难以明确,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如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南充销售分公司出资320万元,占股32%;南充市银城实业开发公司出资220万元,占股22%;南充市精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出资220万元,占股22%;四川金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20万元,占股12%;十里街建设公司出资120万元,占股12%。

(四)债务人经营状况

根据鹏程公司工商档案资料显示,鹏程公司在2003年的公司年检报告书中即披露“由于市场因素及企业改制未正常经营”,后于2010年被吊销营业执照。

(五)鹏程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

鹏程公司拟纳入评估的主要资产为位于广东省化州市的不动产,分别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十四幢房产,具体资产状况以现状为准。

二、比选程序

1、意向机构参选

本次比选由意向机构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参选文件。

2、管理人进行条件审查

管理人对提交参选文件的意向机构参选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以作为参选人参加比选。

3、管理人组织书面比选

管理人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对参选机构进行书面评审、比选,择优确定一家中选机构和一家备选机构。

三、参选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依法取得评估资格,具备资产评估资质,并具有破产资产评估的能力和经验;且截至参选文件提交之日,已列入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库(现行有效)。

3、参选评估机构具备提供资产评估工作的人员配置及具备相关的资质要求。

4、所有参选人不得与鹏程公司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存在3年内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情形,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系统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四、服务范围及工作要求

1、评估机构的服务范围

(1)对鹏程公司现有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产、建(构)筑物等)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2)接受法院、管理人、债权人会议询问并解答相关问题。

(3)管理人认为应当由评估机构完成的其他工作。

注:评估机构的具体服务范围以最终签署的评估服务合同为准。

2、评估机构的工作要求

(1)中选后应及时进场开展评估工作。

(2)根据本清算案项目进展,应积极配合管理人推进工作,并于2023年10月9日前出具第一批次的正式评估报告。

(3)对于上述服务范围内的事项,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处理,对管理人的要求在24小时内响应。

(4)接受对鹏程公司财产进行分批次评估。

(5)评估机构的报价为全费用包干费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服务费用及评估过程中的差旅费等成本费用,且评估机构同意并承诺所有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时一次性支付。

五、参选报价

(一)本次比选设置“最高限价”,评估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万元。参选机构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参选机构应充分考虑服务期间各种情况和风险。

(二)参选机构的参选报价应是参选文件所确定的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三)参选机构的报价应是完成所有工作的费用,不得再另行主张增加任何费用。

六、参选文件的提交

1、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密封提交。封面及全部文件均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参选文件的提交方式:意向机构应将纸质参选文件提交至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21层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李博文律师(收),联系电话:183*****217

3、参选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期:2023年9月8日17时。

4、参选文件一式两份。

七、比选

1、比选时间:2023年9月11日。

2、比选方式:管理人组织人员进行书面比选。

3、比选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21层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注:本次比选程序不收取费用。

四川省南充鹏程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1、比选须知;2、比选规则;3、参选文件格式。

附件1:

比选须知

序号

条款

内容规定

1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南充鹏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项目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

2

服务范围及工作要求

详见比选公告

3

参选保证金

4

报价要求

参选报价应是全费用包干费报价

5

参选有效期

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日前内有效

6

参选文件份数

一式两份

7

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

详见比选公告

8

比选时间

详见比选公告

9

比选方法及标准

综合比选法,总分:满分100分

10

其他约定

(1)中选机构同意并承诺相关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时一次性支付。

(2)如中选机构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完成工作任务、拒不整改、虽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违反保密义务、违反职业准则等),法院、管理人有权终止其服务合同,并更换中选机构,因更换机构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中选机构承担。

附件2:

比选规则

一、总则

1.说明

本项目的比选人为四川省南充鹏程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比选人组建的比选小组负责比选工作,必要时可邀请鹏程公司、债权人代表,法院工作人员参与监督比选过程。

2.服务范围及工作要求

详见公告内容。

3.参选机构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内容。

4.参选费用

本次比选,比选人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参选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参选文件及提交参选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备选机构接替条件

(1)中选机构在比选有效期内撤回参选材料或中选机构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与比选人签订服务合同的,其中选资格将被取消,并由备选机构接替。

(2)中选机构如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完成工作任务、拒不整改、虽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违反保密义务、违反职业准则等),法院、管理人有权终止与其的服务合同,并由备选机构接替。

二、比选文件

6.文件的组成

(1)比选文件包括:比选公告、比选须知、比选规则、参选文件格式。

(2)除(1)条列明的内容外,参选人在提交参选文件前,比选人以网络形式发出的对比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视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3)参选人应认真审阅比选文件中所有的比选须知及比选规则,如果参选人编制的参选文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其参选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的参选文件。

(4)比选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7.比选文件的澄清

(1)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提出澄清的参选人,应以书面方式向比选人提出(须加盖公章)。

(2)本比选文件由比选人负责解释。

三、参选文件的编制

8.参选文件的语言

参选文件及比选人与参选人之间与比选有关的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言文字。

9.参选文件的组成及填制要求

(1)参选文件由正本、副本各一份组成,参选文件须在截止日前提交。

(2)比选人的参选文件主要清单见附件《参选文件格式》。

(3)参选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墨粉)书写或打印、复印,并按比选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4)除参选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参选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5)无论比选结果如何,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均不退回。

10.参选文件格式

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应当使用比选文件所提供的参选文件全部格式和顺序。

四、有关参选的特别说明

11.参选报价

(1)参选人的参选报价应是比选文件所确定的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参选人的参选报价应是完成所有工作的费用。参选人应充分考虑服务期间各种情况和风险。

12.比选货币

比选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3.比选有效期

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日前有效。

14.比选保证金

无。

五、参选文件的提交

15.参选文件的命名要求

参选人应按“参选机构名称-参选文件-日期”命名。

16.参选文件的提交和截止时间

(1)参选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比选公告的规定。

(2)比选人可按照本规则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3)比选人将拒绝接受任何晚于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提交的参选文件。

(4)比选人以收到参选文件的邮件时间为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的时间。

六、比选

17.比选小组与比选

(1)比选小组由比选人自行组建,负责比选活动,必要时可邀请鹏程公司、债权人代表,法院工作人员参与监督。

(2)整个比选过程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18.比选过程的注意事项

(1)开选后,直至与中选人签订服务合同止,凡涉及对参选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比选有关的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在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服务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任何人向比选人和比选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参选被拒绝。

(3)中选机构及备选机构确定后,比选人不对未中选人就比选过程以及未能中选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选人不得向比选小组组成人员或其它有关人员询问比选过程的情况和索取资料。

19.参选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参选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比选小组有权要求参选人对参选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等问题作出澄清。澄清问题的答复将作为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20.参选文件的初步审查

初评主要是对参选文件的形式审查,注重评审是否满足比选条件、材料是否齐备等程序性要件,只有通过形式审查的参选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21.比选方法和标准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进行比选

比选分为形式审查、详细评审两部分。只有通过形式审查的参选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的综合评审。

本项目比选以百分制计分,比选人员对各项目逐项评定计分,满分100分。比选工作由比选人组织进行。本次比选小组成员人数由3人以上(含3人)单数组成,比选小组组长由比选小组成员推举产生,主持整个比选工作,与比选小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A、形式审查标准

序号

审查内容

是否满足要求

1

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

参选机构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3

参选文件盖章及签字的情况

4

授权书是否有效

5

是否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

6

结论

注:1、表格中打“√”表示满足,“×”表示不满足,结论填“通过”和“不通过”;2、有任意一个“×”,则结论“不通过”。

B、详细评审标准、评分依据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1

报价

参选机构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信誉及市场情况进行自主报价,本报价应是全费用包干费报价。

以有效报价中合理最低价作为基准值,得满分40分,其余报价与基准值相比,每上浮1-10%的报价扣10分,扣完为止。

40分

2

业绩

参选机构自2019年以来,有1个破产财产评估服务的得6分,每增加1个加3分,本项最高得分30分。

30分

3

人员配置

参选机构是否为本项目配置优质团队,参考配备人员的人数、资历、资质情况。优质10-15分;良好5-9分;基本合理1-5分;不合理不得分。

15分

4

服务方案

针对本项目债务企业的情况制定针对可行的方案得10-15分,方案仅基本可行得5-9分,不可行的不得分。

15分

5

满分

100分

(2)本项目比选结果的确定

根据比选组的评审结果,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为中选机构,第二名为备选机构。

中选机构撤回参选材料或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与比选人签订服务合同的,其中选资格将被取消,并由备选机构接替。

中选机构如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完成工作任务、服务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拒不整改、虽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违反保密义务、违反职业准则等),管理人有权终止与其的服务合同,并由备选机构接替。因更换机构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原机构承担,已经收取的费用应退还。

备选机构接替后,重新签署服务合同,其工作内容及具体服务范围以最终签署的服务合同为准。

注:本次比选程序不收取费用。

七、特别说明

(一)评估机构的报酬支付时间将在合同中予以确定。

(二)若对本公告相关内容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了解情况。

(三)管理人对本次比选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3:

参选文件格式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参选函及承诺书

四、保密承诺书

五、参选机构资格信息

六、公司拟派本项目工作人员名单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八、服务方案


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参选人全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_____ 系 (参选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 。

特此证明。

参选人(盖公章): (参选人全称)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四川省南充鹏程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人 (姓名) 系 (参选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委托人姓名、职务)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的比选活动。代理人在比选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为代表本公司的行为,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公司将承担代理人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参选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参选函及承诺书

致:四川省南充鹏程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贵单位发布的《四川省南充鹏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比选公告》,我方有意参选该项目,并承诺如下:

(1)我方已详细阅读和审查了全部比选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对比选文件的条款和内容没有异议并接受。

(2)我方根据本项目的实际,仔细研究了比选文件的比选规则、咨询服务需完成的内容和所有其他相关的内容,对于评估服务费用为: 。同时我方承诺不会通过新增项目来增加或变相增加服务费。

(3)我方接受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对四川省南充鹏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分批次评估。

(4)我方承诺将按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并遵循上述比选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评估须完成的内容,出具工作成果报告,并对结果负责。若在工作中存在不当行为或工作不敬业,管理人有权予以更换。

(5)我方同意在比选截止日期后,在比选有效期内撤回比选或我方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与比选人进行合同谈判,我方中选资格将被取消。

(6)我方同意管理人在四川省南充鹏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时一次性收取服务费用。

(7)我方同意提供比选人可能要求的与比选有关的任何其他资料或数据。

(8)我方将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并对提交的材料中的所有陈述和申明以及承诺的真实、合法、完整性负责。若比选人发现我方提交的资料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情况,有权拒绝接受我方参选。

参选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四、保密承诺书

根据四川省南充鹏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以下简称“本项目”)管理人规章制度、尽职敬业要求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保证鹏程公司项目的合法顺利进行,保护管理人、合作方及项目参与人员的合法利益,本公司作为本案资产评估的比选机构,了解有关保密的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庄重承诺:

1、认真遵守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规章、本项目破产管理人团队的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对获取、接触、知悉到的本项目所涉的所有资料、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向外界和任何第三方披露。

3、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不再参与本项目,在离开前30天内,将本公司所有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信息、数据及资料,如数移交给管理人指定的接受人员。

4、保密期限为今日起至本项目结束后2年或管理人明确要求的保密期限止。

5、若违反上述条款,本公司愿承担相关责任。

公司(签章):

经办人(签字、捺印):

二〇 年 月 日


五、参选机构资格信息

企业法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注册资金

邮政编码

营业期限

资格

资格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注: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入库证明等。


六、拟派本项目工作人员名单

姓 名

年 龄

性别

职 称

职 务

学历

执业资格

证书号

拟在本项目任职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联系电话

参选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附:以上人员的资质证书、职称证等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委托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描述

1

2

3

4

5

参选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复印件(类似业绩时限为2019年至今)


八、服务方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机构 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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