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药集团智能制造灯塔工厂联合厂房主体2023年挤塑板招标公告

石药集团智能制造灯塔工厂联合厂房主体2023年挤塑板招标公告



中建八局华北公司第三分公司

石药集团智能制造灯塔工厂联合厂房主体项目挤塑板等保温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8月29日

招标编号:cscec230*****432

根据中建八局华北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八局华北公司第三分公司进行招标采购。为满足石药集团智能制造灯塔工厂联合厂房主体项目生产需要,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招标组织:中建八局华北公司第三分公司

2、招标项目:石药集团智能制造灯塔工厂联合厂房主体项目

3、招标内容:挤塑板等保温材料

4、招标周期:2023年8月

(二)投标报名:

1、招标方法:网上公开报名并资格预审。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9日—2023年8月31日12时(具体以云筑网截止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云筑网”(网址:https://auth.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4、在公开报名时(网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表》、《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体详见附件,另附近期合作业绩清单(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支撑资料)以上资料均要求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作为附件报名时上传(PDF格式),如不符合事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与局属各单位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根据招标方要求可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能贯彻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该产品的质量验收标准,缴纳/万元投标保证金,接受质量投诉处罚等主要规定。

5、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四)保证金交纳要求:

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后,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发放:

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人通过“云筑网平台”(网址:http://www.yzw.cn/)发布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相关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签订《采购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由中建八局同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只约定中标价格、质量参数及支付方式,不规定具体供货数量和配送项目。各采购单位在采购合同的基础上与中标供应商分别进行供货和结算。

(八) 联系方式

云筑网平台技术咨询联系电话:4006-8118-555。

招标经办人:

1. 联系人:张宏远、刘浩浩

2. 联系电话:186*****081152*****737(微信)

3. 电子邮箱:/

4. 联系地址:/

中建八局华北公司采购工作小组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1、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

□ 集体所有制企业□独资企业

上年度销售额


详细地址


营业执照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发证时间


营业期限


税务登记证书和生产情况

一般纳税人

税号


生产品牌

生产等级


被授权投标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

电话


传真


手机


通讯

地址


邮编


电子信箱


注:1、本表作为资审资料的重要部分,务必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2、投标方应保证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与事实有出入,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方只能指定一个被授权投标人,如企业内部不同投标省份分属不同业务负责人,可在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供中标城市相应业务负责人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方:(盖单位章)

年月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位于(公司地址)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集中采购招标活动,(招标编号)的投标及合同签订、履行直至完成,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并保证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期限为:**年**月**日起至本次采购期结束。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联系电话:

其他:业绩清单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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