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时尚产业园物流配套工程-金港路和相会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恒力时尚产业园物流配套工程-金港路和相会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恒力时尚产业园物流配套工程-金港路和相会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GQ*****[2023]096号

宿迁市运河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恒力时尚产业园物流配套工程-金港路和相会路亮化工程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恒力时尚产业园物流配套工程-金港路和相会路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位于运河宿迁港金港路、相会路。

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预算约*******.73元。

1.3 工 ???期:4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恒力时尚产业园物流配套工程-金港路和相会路亮化工程施工(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3年08月30日 09:00至2023年09月05日 18:00。

5.2获取方式:邮箱报名,联系方式:182*****621,(邮箱:**********@qq.com )。

5.3报名所需的证件及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否则不接受报名。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8日 14:30。

6.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313室(宿城新区吉林路与渤海路交叉处,市儿童医院新院南侧)。

6.3 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3份,其中:1份正本,2份副本。投标书要求: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按要求填写,按目录装订(胶装)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运河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经理 0527-********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港城路与疏港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经理 182*****621?

标签: 工程招标 产业园 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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