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新华区智慧城市新基建项目监理
沧州市新华区智慧城市新基建项目监理
沧州市新华区智慧城市新基建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新华区智慧城市新基建项目已由 新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沧新发改投资 (2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新华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建设资金来自新华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州市新华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招标项目名称:沧州市新华区智慧城市新基建项目监理; 2.1.2 建设地点:沧州市新华区; 2.1.3 工程内容、规模:包含资源池和运维支撑平台的新华区智慧城市云数据机房,建设面向基层政府,提供乡村治理管理服务的数字乡村、智慧环保应用。建设业务系统所需的统一的资源池;建设统一的管理运营运维支撑平台;建设智慧环保实现环卫管理和作业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数字乡村,面向基层政府提供乡村治理管理服务,面向乡村百姓提供政策、办事、农技等乡村一体化服务;利旧原有设备,建设满足国家电子政务安全需求的三级等保安全体系;建设统一的服务保障流程体系; 2.1.4 资金来源:新华区财政; 2.1.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6 质量标准:合格; 2.1.7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 2.1.8 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2.1.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0 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具体要求详见冀政务办〔2023〕35号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31 09:30至2023-09-07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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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新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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