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柳河镇兴山村经济合作社五个自然屯田间路维修铺垫服务项目
木兰县柳河镇兴山村经济合作社五个自然屯田间路维修铺垫服务项目
根据木兰县柳河镇兴山村经济合作社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交所”)签署的《项目委托协议书》,木兰县柳河镇兴山村经济合作社五个自然屯田间路维修铺垫服务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参与。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木兰县柳河镇兴山村经济合作社五个自然屯田间路维修铺垫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哈农交采(2023)第310号;
3. 采购内容:兴山村五个自然屯田间路维修铺垫服务,共计长度为26公里,宽度3米,铺垫石料4000立方米,铺垫石料厚度为5-10公分,将26公里田间路坑洼处上料平铺压实后达到路面整体平整,达到农田作业车辆行驶通畅(采购预算金额包含石料费、人工费、运输费、机械费)详细如下:
三胜屯田间路长4公里,宽3米;
马家屯田间路长6公里,宽3米;
牌楼店屯田间路长10公里,宽3米;
万宝屯田间路长3公里,宽3米;
季贤屯田间路长3公里,宽3米;
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
5. 分包情况:/
6.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30日内;
7. 服务地点:木兰县柳河镇兴山村经济合作社指定地点;
8. 付款方式及进度:银行转账,经村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9. 验收标准:质量标准需达到相应国家标准,所有材料和设备技术参数符合采购方要求。
10. 资金来源及资金到位情况:自有资金已落实。
11. 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价邀请文件中的采购要求。
二、采购方式:网络竞价
3.1以上均为含税价格,只接受整包报价,报价不完全响应无效。
3.2 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3 以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配件、耗材、工具、设计、制造及一切设备和配件的包装、运输及装卸、保险等所产生的一切含税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在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报名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盖公章)。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已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
五、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服务商,请登录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hrbggzy.harbin.gov.cn)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选择报名项目、缴纳保证金、下载竞价邀请文件。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09:00至2023年9月4日16:00(北京时间)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https://hrbggzy.harbin.gov.cn,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中下载《服务商(供应商)网络竞价操作手册》。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空白处注明联系方式)。
服务商需将以上材料加盖企业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报名信息时,上传以上文件到对应位置。
1. 保证金金额:6200元
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16:00
3. 保证金交纳方式:按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服务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竞价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采购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服务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服务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竞价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服务商将无法参与该项目。意向服务商在缴纳完保证金后,需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保证金交纳无效,由意向服务商自行承担责任。
八、竞价安排
1. 竞价方式:降价,分自由报价和限时报价两个阶段,限时报价时间结束,最后一个有效报价的报价人为成交服务商。
2. 竞价阶梯:500元
3.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9月11日13:30至2023年9月11日15: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9月11日15:00
4. 限时竞价周期:300秒
5.如在公告期内只征集到一家符合要求的潜在服务商,其参与报价且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可将其确定为成交服务商;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潜在服务商,将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成交服务商。
6.潜在服务商应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明确注明是否完全认同本项目《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邀请文件》全部内容,不完全认同或未注明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九、竞价说明
如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服务商,本次竞价活动终止。
十、合同的签订
本项目竞价结果确定后成交服务商持《竞价结果通知书》与采购人自行签订合同。在不违反本项目《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邀请文件》内容的前提下,服务商应无条件接受合同全部条款,若以此为由拒不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十一、交易服务费
成交服务商在领取竞价结果通知书前向哈交所一次性缴纳成交服务费。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式分段收取,即1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3%收取,10万以上部分按2%收取。成交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十二、资格审查
服务商须根据竞价邀请文件要求,制作两份响应文件胶封成册进行密封,于2023年9月10日16点前(该时间为邮件签收截止时间)分别邮寄至:①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柳河镇兴山村,于春岐收,电话:137*****538;②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楼,宋建华收,电话:137*****844。未按要求按时提交以上材料的服务商将不具备竞价资格。具体要求请详见竞价邀请文件。
1.报名参与的服务商应及时添加产权交易所联系人微信(微信号songbao1228)以便后续资格审查。
2. 报名参与的服务商需仔细阅读操作手册,自行完成注册账户、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下载竞价邀请文件等工作。如因未完成账户注册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十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ljcq.org.cn)、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方 :木兰县柳河镇兴山村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于春岐
联系电话:137*****538
受 托 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标签: 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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