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地价调整施工招标公告

综合地价调整施工招标公告

延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15]074号


招 标 人:延津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2
延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6
谈判须知前附表6
一、总 则7
二、谈判文件7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写8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10
五、谈判方法和程序10
六、授予合同14
七、保密及注意事项14
第三部分 技术参数及要求16
一、调整范围16
二、调整基准日16
三、工期要求16
四、调整依据16
五、工作任务17
六、工作安排18
七、成果要求18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格式20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性文件格式24
重要提示:
1、请各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
2、供应商如认为本谈判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在谈判开始时间3天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将视为对本谈判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招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异议。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延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延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15]074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对延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详细内容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技术参数及要求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4.2 投标人资格:
(1)具有国家甲级规划资质(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3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4本次竞争性谈判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贰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开始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5日——2015年11月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上午10:00整。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十、采购人:延津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139*****87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先生
电 话:157*****515
十一、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 延津县发改委 ****-*******
延津县财政局 ****-*******

2015年11月5日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 容 规 定
1采购人:延津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139*****877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先生
电 话:157*****515
3项目名称:延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
项目地点:延津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4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详见谈判公告
5工期: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延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全部工作。
6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71、投标保证金户名、帐号、开户银行、交纳方式和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投标人名称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基本账户。
金额:人民币3000元整(叁仟元整)
户 名: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64*****04001057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延津县支行
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到帐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3日10: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8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本,副本肆本
9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详见第一章谈判公告
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第一章谈判公告。
10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11延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招标控制价:3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2履约担保的形式:无
履约担保的金额:无
13工程款支付:项目结束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14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日内,将合同送至采购办备案。
15本谈判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延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延津县国土资源局
2.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3谈判文件: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向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所提供的文件。
2.4响应性文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递交的为响应本项目谈判文件内容而编制的文件。
2.5成交供应商:接到并接受成交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谈判费用
无论谈判结果如何,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二、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竟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性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项目内容及要求
2、谈判文件的澄清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应在开始谈判截止时间前3天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该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所有供应商。
3、谈判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修改或补充已发售的谈判文件,并将谈判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修改或补充内容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写
1、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报价一览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谈判保证金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供应商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服务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
2、编写要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
3、谈判报价
3.1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监理所必须的一切费用,包括按照要求及相关规范完成本项目的监理全部工作所需费用、企业利润、管理费、税金及风险费用等。
3.2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1)国家、省有关造价规定和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
(2)国家技术标准 ;
(4)自行确定的组织设计或方案;
(5)企业的技术与管理水平等;
3.3谈判过程中最终报价超过采购人控制价将不被接受。
4、谈判保证金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前附表所述时间递交谈判保证金,此保证金是响应性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4.1 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谈判保证金,转账(电汇)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响应性文件应附保证金缴纳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4.1 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性文件作废标处理。
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以转账方式退还谈判保证金。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时,应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退还保证金的收据原件;保证金收据应加盖单位财务章。收据格式如下:今收到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付 退××项目保证金 金额 ××元
4.4 若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5 供应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性文件的;
(2)谈判过程中未经谈判小组同意擅自中途退场;
(3)供应商恶意串通使谈判失去竞争性的;
(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5)供应商响应性文件出现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的;
(6)未在响应性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7)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8)交货期超出采购合同要求的;
(9)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5、现场勘察:本项目工程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勘察。
6、响应性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6.1响应性文件应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性文件。
6.2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性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印章。
6.3响应性文件中除在谈判文件规定或要求盖章和书写单位名称的位置盖章和填写单位名称外,不得出现谈判单位名称或做其他标记。
6.4响应性文件应以中文编制,计量单位以国家规定标准为准。
6.5响应性文件必须黏胶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等编制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封面标明正、副本字样),并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报价无效。
响应性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在每本响应性文件正面标明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及编号、供应商名称。
1.1响应性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供应商应将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电子U盘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1.2密封袋外包封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标段;
(2)供应商名称、地址;(加盖单位公章)
(3)“谈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未按以上要求编制、标注和密封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应予以拒绝)
2、响应性文件的报送时间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或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派人将响应性文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为60日,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
五、谈判方法和程序
1、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在“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且有供应商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分别进行谈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证明其出席,如未按时签到,将被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报价权利。
供应商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参加报价,法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报价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随时接受谈判小组的询问,并予以解答问题。
2、谈判小组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谈判程序
主持人宣布:竞争性谈判会议开始。
介绍谈判项目情况并宣读参加单位名单。
宣读谈判纪律和注意事项。
采购人就有关问题作相应说明。
谈判小组审阅响应性文件,并分别与各供应商谈判。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终说明与承诺和最后一次报价。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独立评判,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
在与发布谈判公告相同的网站上公布成交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成交通知书”。
4、谈判及确定成交的原则
本项目的谈判活动将遵循“符合采购人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最低”的原则,将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由谈判小组在谈判记录上签字。
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响应性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资质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响应性文件是否完整、响应性文件是否有效签署,是否满足了谈判文件要求的相关条件,是否提供了谈判文件要求的材料件等方面进行评审。
★注意事项:
4.1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可取消其谈判资格:
(1)未按谈判文件或谈判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
(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
(3)截止谈判开始时间供应商未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4)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4.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在评审中将拒绝推荐:
(1)完工期不确切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2)报价有选择性的;
(3)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质要求的;
(5)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6)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参加谈判、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谈判的,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将作无效谈判文件处理。
(8)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报价,其响应性文件将作无效谈判文件处理。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进行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并对响应性文件的内容,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最终报价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确定成交人。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确定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报价相等时,服务质量优者排名优先)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所有供应商。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结果推荐出1-3名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将在与发布招标公告相同的网站上进行公示。
如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除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外,还必须向采购方缴纳其成交报价与第二成交候选人报价的差价款。
5、具体评审办法
谈判小组首先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见下表),凡表中任一项未通过视为其资格审查未不合格,其响应性文件无效。

资格审查表
序号内容要求的标准分项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1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具备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具备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
5资质要求具有国家甲级规划资质
6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7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服务期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9谈判保证金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注:以上资格审查的资料和证件在谈判时应提供原件,在响应性文件中附相应的复印件,无原件或无复印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进行澄清,若报价拒绝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进行澄清,则对需要澄清的内容谈判小组可做出不利于供应商的推定。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可靠,谈判小组经核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资格。
6、谈判内容
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性文件情况,决定是否与单一供应商从商务、技术、价格等方面

进行谈判。
7、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谈判过程是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否则,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在谈判会直至宣布结果之前,供应商不得向谈判评审专家询问谈判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否则,其报价无效并追究法律责任。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谈判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谈判小组成员与参与谈判的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参与谈判的单位认为谈判小组成员与参加谈判的其它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谈判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报价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六、授予合同
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签发《成交通知书》并通知成交商,如供应商在三日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谈判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如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可在候选成交供应商中依据推荐顺序重新选定成交供应商。
3、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需以招标控制价为基础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七、保密及注意事项
为加强本次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谈判严肃有序地进行,特提出以下注意事项,谈判小组、采购人、谈判供应商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共同遵守。
1、谈判工作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在谈判小组内部独立进行,谈判的内容谈判双方均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2、在谈判期间,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或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正在进行的谈判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应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4、在谈判工作结束后,所有接触谈判的人员不得也不应将谈判情况扩散出相关人员之外。
5、谈判小组不向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性文件。
6、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如有异议,可在项目结束后向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材料。


第三部分 技术参数及要求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统计局《关于开展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5〕106号)的部署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技术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5〕38号)要求,为做好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制定本技术要求。
一、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为辖区内的集体土地。
二、调整基准日
调整基准日为2016年1月1日。
三、工期要求
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延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全部工作。
四、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4)《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囯土资源部令第22号);
(5)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 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囯土资发〔2005〕144号);
(7)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09〕87号);
(8)《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9年12月8曰);
(9)《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
(10)《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
(11)《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
(12)《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
(1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14)《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7-2010)。
(15)《关于开展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5〕106号);
(16)《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技术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5〕38号)。
五、工作任务
(1)区片划分
依据测算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结构、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采取综合判定、多因素综合评价、农用地级别调整等方法划分征地区片,征地区片覆盖测算范围内所有集体土地。
区片划分原则上以行政、权属界线为界,尽量保持界线的完整性。区片编号统一采用10位数,即6位县级行政区划代码+2位区片价级别编号(价格由高到低从01依次排列)+2位区片号表示,行政区划代码以民政部公布的为准,区片编号按照区片级别价格从高到低排序,同一价格内的不同区片按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排列。
(2)测算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区片划分完成以后,采取年产值倍数法、农地价格因素修正法、修订系数法、征地案例比较法测算各区片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测算时至少选取两种方法测算,综合平衡后初步确定征地区片价。
(3)内部平衡
辖区内不同级别征地区片价差应控制在合理范围。
(4)验证和调整
对内部平衡后的征地区片价进行验证和调整。应对现行征地区片价、实际征地补偿标准、农民生活水平和经济收入水平等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切实保证测算结果能够满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和长远发展的需要。
(5)测算结果听证
区片价的制定和实施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特别是被征地集体、农民的切身利益,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组织听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确定征地区片价
在完成听证之后,根据听证意见、省级平衡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确定最终区片价。
六、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
召开全县区片价调整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收集整理调整工作所需基础资料;落实工作经费,明确技术协助单位,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和动员。
(二)区片价调整测算阶段
综合评估现行区片价执行情况,按照河南省《关于印发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技术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5〕38号)确定的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以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依据经过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和现行区片价成果,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供求关系、居民生活保障水平、土地区位等因素,合理划分征地区片,调整测算区片价格,将辖区内各区片间调整平衡后的初步成果上报市级部门平衡汇总。
(三)市级平衡阶段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技术力量对各县(市、区)区片价调整成果进行审查、平衡和接边,将结果反馈各县(市、区)修改完善。
(四)汇总论证阶段
市国土资源局对修改完善后的成果进行汇总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
(五)省厅初审阶段
市国土资源局将汇总后的初步成果上交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初审,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完善。
(六)组织听证阶段
对完善后的成果,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将听证后的成果(图件、文本报告、数据库、听证材料等)以政府正式文件上报省人民政府。
七、成果要求
(一)结果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
(1)区片价基本情况,包括覆盖范围、区片分布、内涵、基准时点、测算时间等;
(2)征地区片价表,包括各区片编号、区片价标准、区片范围描述等;
(3)征地区片价分布图,包括A0幅面的挂图和A3幅面的插图,图中专题内容应包括各区片的界线、区片价标识等内容,基础底图内容与相应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要求相同。
(4)征地区片价使用说明。
结果报告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结果报告格式参见附件《区片综合地价结果报告参考式样》。
(二)技术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
(1)调整背景,包括上一期征地区片价的应用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开展新一期征地区片价调整的必要性与意义等;
(2)测算工作概述,包括工作组织、成果听证等;
(3)测算范围及其基本情况,简述测算范围的行政区划情况、土地面积、人口,以及相应的社会经济发展指标等;
(4)测算原则与依据,主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简要叙述测算基本原则和引用的文件及规程;
(5)测算技术路线与方法,主要对技术路线和方法进行简要叙述;
(6)测算过程与测算结果,主要包括测算范围划定的依据及划定结果、区片的划定过程及结果、区片价的评估方法及确定结果、区片价的验证过程及调整结果;
(7)测算结果分析与应用建议,主要将测算结果与原有补偿水平进行比较,并对区片综合地价结果使用的注意事项进行简要说明;
技术报告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重点对主要的技术处理过程,指标选择过程及参数(包括修正系数)的确定过程和结果进行描述。技术报告格式参见附件《区片综合地价技术报告参考式样》。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库与成果图件
以最新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形成的年末数据为基础(即2014年变更调查年末数据库)建立数据库。打印成果图件为经制图综合形成较小比例尺的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一般大幅面挂图比例尺在1:5万-1:10万之间,报告中A3幅面插图比例尺在1:15万-1:25万之间,县域范围过大或过小的县(市、区)可以适当调整,比例尺应为1000的整数倍〕,要求权属范围清晰,权属名称正确,权属名称与公章不一致时加括号说明。
(四)提交省级平衡成果要求。提交省级平衡的成果,除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成果报告、技术报告、数据库之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听证会材料:包括听证会公告、纪要、签到表、照片等;
(2)延津县人民政府报送区片价正式文件(上行文);
(3)延津县2015年征地区片价平衡指标表。
提交省级平衡的成果除提供纸质材料外,均需提供电子光盘,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格式

合同登记编号:


技 术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技 术 合 同 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对“延津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项目”达成一致,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

第二条 项目内容

第三条 项目范围

第四条 技术标准

第五条 项目进度

第六条 项目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第七条 甲方义务与责任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
2、因甲方原因,提供的资料不详实准确造成质量不合格时,责任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乙方全部工程项目款。
3、负责与相关部门技术沟通、协调,对该项目的阶段性成果进行审查,向乙方提出修改意见。如国家对项目技术或成果要求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4、如遇该项目工作范围内有大的调整或迁移等重大情况,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酌情增加项目费用。
5、合同签订后,如甲方不履行合同,甲方除按已完成工作量支付项目款,并赔偿总项目款的30%的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义务与责任
1、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时组织人员进行作业。
2、乙方应当根据有关规程规范要求按合同完成本项目,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3、因乙方原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时,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返工达到合格。
4、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和图件,项目完成后全部返还给甲方。
5、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不履行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项目总价款的30%的违约金。
第九条 提交技术成果

第十条 其他事宜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可生效。成果资料提交,工程费结算完毕后,本合同终止。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甲方):(盖章)
上街区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上街区

受委托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开 户 行:
帐 号: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性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以下顺序胶装装订)


(项目名称)

( 标段)

响 应 性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单位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名称)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性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监理的报价活动。代理人在报价、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供应商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附件4:谈判保证金交付证明(附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和供应商基本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附件5:服务承诺书

附件6:企业简介

附件7: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

附件8:技术部分


附件9: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总价)(大写) (小写)
服务期
投标质量
谈判保证金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本次报价为:□第 次报价 □最终报价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项目共进行两次报价(本表是第一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应装订在响应性文件中),谈判单位所作的报价表应注明第几次。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在谈判现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即可。最终投标总报价下浮的比例,同时也分摊到分部分项单价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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