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第十六中学校服采购招标公告

宜昌市第十六中学校服采购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展现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系列文件(教基【2015】3号、鄂教基【2017】1号、鄂教基办【2021】1号)精神和《宜昌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宜教规【2021】2号)要求,《西陵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制度,提升我校中小学生校服工作服务和管理水平,确保校服品质,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功能,结合学校实际需要,现公开发布宜昌市第十六中学2023级学生校服征订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校服企业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2023级新生校服
二、招标方式:公开遴选符合要求的校服生产企业
三、采购内容:学生人数390多名,学生全套校服共5套
①男、女生夏季校服(短袖T恤、七分裤)两套;
②男、女生春秋季校服(运动服)两套;
③男、女生冬季校服(棉服)一套;
四、校服具体要求:
中小学生校服的基本安全技术指标必须符合 GB/T*****-2015《中小学生校服》等明示的产品标准。校服直接接触皮肤的部分棉纤维含量标准值不低于35%;不允许在衣领处缝制任何标签。所有面料必须经过抗缩水处理。校服要达一等品或优等品水平。按照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的通知》(宜教规〔2021〕2号)规定,实施校服双送检制度。有关要求如下:
(1)面料
1.面料:舒适安全,精细耐久。选料必须要环保,不退色,不起皱,不缩水,透气性好,能满足学生经常运动的需要,做工精细,结实耐久,简洁大方,美观实用。
①夏装面料:上下装棉含量不低于60%。针织面料或免熨斜纹面料,自然顺滑,有弹性、吸汗、透气、舒适耐用,不得出现透视情况。
②春秋装、冬装面料:吸汗、透气、舒适耐用。冬装100%聚酯纤维,上衣里布柔软、透气、不脱毛(绒)、做工细致。
③冬季棉服需有可拆卸棉内胆,外套罩衫面料需有一定防水功能,并带有反光条。  
⑤所有校服的内侧要留有标签,以便学生标记个人信息。
(2)款式和价格:
厂方自主创新设计。以红色、藏蓝、白色三色为基调,符合16 中校园特色文化的延续性,美观大方;符合初中学生生理特点和审美情趣;打样费用由厂方自行承担;经济实惠,控制价格,选用的布料、辅料、制作工艺等价格适中。
竞标单位中标后,将中标样衣留存在学校,同时在不影响价格和面料质量的前提下,应满足校方提出的式样、标志、颜色搭配等方面的要求。厂家需承诺不向宜昌市第十六中学以外的学校提供与我校校服款式相同的服装。违约者,将进入我校供应商黑名单,自进入黑名单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校服投标。
(3)售后:投标文件中需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做法及实施措施细节。产品的售后服务期为交货后三年,其中第一年售后服务期内产品质量实行三包。中标总货款的10%将作为售后保证金。期满后根据货物交付的时效及售后服务情况,予以全额支付或酌情扣减直至全额扣除。同时,若中标后不能兑现售后服务者,将进入我校供应商黑名单,自进入黑名单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校服投标。
(4)送货:中标厂家应保证按合同约定时间送货到校,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者,将按日收取延迟交货罚金。送货时学校将请专业人士随机抽查部分校服,将其与样衣进行对照检查,不符合样衣质量的将予以退货处理。
(5)供货时间及要求:
2023年10月31日前确保供货。如有质量问题,校服委员会不予验收。
以上第(1)-(5)条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款,无以上承诺的投标书将视为无效标,都将写入最终采购合同。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50%作为预付款,用于供货商采购面辅料以备校服生产。所有学生服装调配完毕,经校方及家长委员会验收合格后向供货商支付尾款。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能够公益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五、校报投标资质要求:
1、遴选企业要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企业具有工商局注册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服装制作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近三年完成过校服的供应经验,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商品生产基地、经营能力(包括供应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及质检报告;企业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声誉。
3、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4、校服须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5.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证明,如营业执照等)。
6.投标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诚实守信,并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优良的服务,且近三年无不良招投标行为记录。具有市级名校或大型集团客户服务经验。
以上6条为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要求,有任一条件不符合,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即视为无效。
六、投标文件要求:
1.企业简介;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企业法人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代理人办理报名,须提供投标委托书(原件);
6.企业设计生产中小学生校服资质和能力的证明文件(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相关荣誉证书等);
7.近三年厂家业绩及相关质检报告(可例举为其他学校提供校服的经历);
8.近三年企业纳税证明材料;
9.厂家投标时均需要做出样品,统一样衣规格:男款按175码号大小制作,女款按165码大小制作。校服每类仅允许提供3款参与竞标。要求样衣标明各项指标(包括创意设计说明、产品尺寸、款式、材质、工艺、技术参数进行详细说明),同时附有校服样衣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
10.价格(厂商提供制式报价单)、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特困生费用减免)等。
11.企业有自己独立的生产基地、生产能力的证明、企业的注册资金证明,如:生产厂房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工厂人员构成、主要技术人员的资质情况及企业主要生产机械设备统计等。
七、投标须知:
01.凡符合投标资格并有意向的企业,请将标书在2023年9月8日下午5:00前送交学校学生处。标书分两部分递送:第一部分为投标单位的资质性文件;第二部分为本次投标拟设计的校服图片、价格及服务承诺、优惠条件(需密封并骑缝加盖单位公章)。制作的样衣等开标前一天送到学校。
02.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开标过程中不允许中途补资料。
(7)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同时学校保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八、评标办法:
01 评标、开标说明
由学校校服选用组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现场进行评标、开标。
02 评标、开标时间
2023年9月13日上午9:00 
03评标、开标流程
(1)接收标书及样品。投标方于2023年9月8日下午5点前带标书和全套校服样品一份到宜昌市16中一楼学工处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2)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和评标小组,产生负责人。
①学校负责成立投标资格审查小组。由分管校领导、教师代表、家委会及学生代表、社会代表单数构成,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从学校学生及家长中随机抽取,人数不少于7名。从现场代表中推举2—3人,与学校相关管理人员一起,成立资格审查小组。
②评标小组由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社会代表组成,两个小组的组长均由家长代表担任。
(3)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投标资料和学校招标公告要求,对参与投标者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确认参与投标者的资格,排除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投标者。
(4)抽签决定样品编号。纪检监督资格审查合格的供货商抽签决定自己样品编号,将样品编号(包括序号、价格)后送到评标指定地点,不得有供应商名称或其它暗示性信息。
(5)查看样品,进行票选。首先,评标小组现场查看样品,票选出前三名;然后,校服选用组织从价格优惠、款式微调、售后服务等方面依次和前三名进行轮流磋商;最后,评标小组票选确定中标供应商。
(6)当场公布票选结果。评标小组组长现场向投标方宣布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
(7)供需见面,吸纳建议。中标商与家长代表、学生代表见面。如需要在样品基础上做适当修改,中标商应在保持价格不增的情况下,双方协商确定进一步优化的细节。
(8)学校校服选用公开发布中标信息,公示三天,无异议,学校发中标通知书。 
04 备注:
评标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评标小组讨论确定。招标单位没有义务向投标单位解释招标结果。学校纪检委员全程参与监督。
05中标单位须知: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商标注册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校服生产资质相关证明等。
(2)中标单位对产品质量、规格负全部责任。中标单位所供学生校服,应根据相关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制作。校服号型由中标单位负责到签约学校统计,学校给予一定的协助。
(3)学生校服由学生自愿向中标企业订购结算。服装数量以实际学生需求数量为准(我校七年级新生人数约为391人)。如学生自愿订购增减数量,中标企业需无条件服从,并保证质地质量相同,价格不变。
(4)中标单位所供货物应在本企业制造。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供货合同,由其他社会法人和自然人生产供货。
(5)中标单位应根据供货合同的投标承诺承担供货义务。对供货质量、交货时间地点、货物数量及运输负全部责任。
(6)对在供货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或所供产品不合格的,学校有权向中标单位提出退、换要求。造成损失的,中标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由有关部门按《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理。
(7)中标单位交货时应出具本批次检测合格报告,并参与验收和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验收内容包括数量、规格、质检报告、外观质量等,并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产品学校予以拒收,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8)中标单位必须于签约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所供校服送至签约学校。不能按时供货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9)学生校服若出现过小或过大的现象,中标单位应及时无条件地予以更换。如出现质量问题,经双方确认后,中标单位亦应无条件地予以更换。
(10)对贫困学生订购校服,中标人应给予全免或部分减免优惠。
07截止日期和联系方式:
标书送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8日5点前
联系人:姚老师(104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17——*******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3日上午9:00。
前来投标的企业厂家视同对以上内容的认可,本次2023级新生校服招标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宜昌市第十六中学校服委员会。

宜昌市第十六中学
2023年8月30日


******-1.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ycxl.gov.cn/content-4762-******-1.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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