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江西南昌融创文旅城H区项目前期拆除工程劳务分包四标段招标

二局三江西南昌融创文旅城H区项目前期拆除工程劳务分包四标段招标

二局三江西南昌融创文旅城H区项目前期拆除工程劳务分包四标段招标公告

一、工程说明

1.工程名称:南昌融创文旅城H区项目前期拆除工程

2.工程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九龙湖新区,南侧为生米大道,北侧为霞埠街,西侧为三百山路,东侧为赣江大道

3.建设单位:南昌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4.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二、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等级要求为: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三、投标费用

3.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3.2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中标价 5%的履约保证金,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履约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四、招标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五、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南昌融创文旅城H区项目前期拆除工程劳务分包四标段招标。

拆除作业施工范围:按施工图及规范要求对道路路基(含人行道和交叉口扩宽部分)耕作土、松土、有机土、淤泥流砂进行清除换填(包括填方段路基在原地貌标高以下的清淤换填、挖方段路基的路基标高以下的清淤换填等)、分层碾压、填土台阶的开挖,废弃料按发包人要求运至指定位置。

场内外临时施工道路(包括正大门与市政公路的开口及硬化)和居民搬家用临时路等的修建,以及废弃农房的挖除、弃渣等(按发包人要求运至指定位置)。

保持平场区域内及周边现有道路的畅通以及相关设施的保护等。

施工区域及附近的地下、地上和空中所有的管线、光缆、电力线路或高压线路,承包人在采取爆破及其他方式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妥善保护;施工时需跨越地下管线时应当按要求采取临时措施保护。

配合招标人的树木移出工作。

现行行业规范、满足施工及验收所需的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内容。

图纸中有所规定或实现合同目的所合理包含的一切内容和项目,全部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单价和本合同总价中。

六、投标须知

1、本工程为线上招标,招标人将在云筑网发放招标文件,各单位统一报价,对招标清单的疑问可以向招标人邮箱提问,我司会在招标澄清里对所有单位发布招标澄清统一回复。

2、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上传报价单、承诺书。

3、承诺书:应包括承诺达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 CI形象目标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以及达到南昌市政府相关管理文件中(含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时,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

七、开标须知

1、开标时间:详见中建股份集采平台云筑网;开标地点:中建股份集采平台云筑网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所有投标文件(包括经济标、技术标等)提供保证有效的以 EXCEL 表格或 WORD 文件、JPG 格式文件(加盖公章)制成的电子版本一份,上传到云筑网上,JPG 格式需显示盖章痕迹。EXCEL 表格或 WORD 文件电子版文件的内容必须与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JDP 格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各一枚扫描上传到云筑网上。

(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删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甲方指示进行的,但删改处应由投标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章。

(3)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

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

投标文件未承诺招标文件管理目标;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

八、评标和中标须知

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江西生产资源管理部、经济管理部、工程部、技术部、项目部主管人员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2.本工程合理低价中标。

3.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能在限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4.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5.招标人将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相关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得到回复通过后,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

6.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天内与项目进行合同签订,签订劳务合同后 3天内到相关建设工程劳务发包承包中心内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九、付款及结算

9.1 本工程无预付款。

9.2 月度结算

9.2.1业主资金支付到位的情况下,次月付至上月已完产值的70%,分包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已完产值的90%,办理完结算后,结算办理完成且经甲方公司经管部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9.2.2 发包人自承包人进场施工后每月应结清上月完成的工作量,乙方于每月15日上报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工程进度及工程量统计报表,逾期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工程进度款领取要求,双方于5日内完成核对并办理月度结算。

9.2.3 对于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月度结算的,不予支付工程款。待双方完成前期工作的正式结算并且月度结算能够正常完成时,甲方可按结算继续正常支付。

9.2.4 零星用工部分每天办理签字手续(工程部),当月办理结算,逾期不予办理。工程中签证在签证发生3个工作日内办理好文字手续,当月完成签证预结算,施工过程中所有签证费用不予支付,在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支付签证费用。

9.3 结算与支付

9.3.1 每月15日乙方递交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所完成工作内容的月度结算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整月度结算报告资料后5天内审核完毕,乙方应积极配合。

9.3.3 必须配合其他分包作业,工序完成需要有工序交结检,否则不予结算。

9.3.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合同外项目费用签证必须及时办理,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生效。口头的任何承诺无效,结算时不予后补和计量。

9.4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发票与银行账户相一致。

十、进度要求

本招标计划进场时间:按甲方通知。

十一、联系人:

陈浩联系电话:159*****336

十二、注意事项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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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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