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上海关于浦东工作区智能安全防范系统更新项目
国航上海关于浦东工作区智能安全防范系统更新项目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工作区智能安全防范系统更新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
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浦东工作区智能安全防范系统更新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SHB-A-*********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上海市
(五)项目需求:
一、功能目标:
1.需做到一期和二期统一管理,共用后端管理设备。
2.电视墙、系统管理工作站、中央管理服务器、停车场管理、门禁管理主机、无线巡更系统、防盗报警主机、智能安防平台、人脸存储服务器等都可在一期和二期的系统之间共享、可视。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安防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设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行业标准》(GA70-94)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16)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2011)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2019)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5-2017)
《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 (GB*****-2016)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防范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MH7008-2002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MH7003-2017)
2.视频监控图像质量标准:
《电视视频通道测试方法》(GB3659-83)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7401-1987)
3.监控专用网络信息系统及平台设计标准: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网络层安全协议》(GB/T *****-2000)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06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4943-2011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6-2007)
4.视频系统工程建设标准: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2018)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201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2012)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GA/T670-200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2019)
5.视频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014)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2016)
《单位(楼宇)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DB31/T 1099-2018)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按照公司批复的《上海分公司浦东工作区智能安全防范系统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要求,为节省后端系统投资,并保证一期、二期系统兼容、统一,一期项目建设时的主要设备拟采用与二期相同的设备品牌(海康威视),其中包括汇总清单内的所有摄像头、人脸抓拍枪式摄像机、智能集成数据网
关、智能安防集成应用系统平台。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需承诺新建成后的监控系统平台、智能视频图像质量检测功能等所有软硬件与现有监控系统及本项目中其他软硬件无缝兼容(提供承诺函)。
2、承诺监控系统平台支持现有软硬件SDK,支持对现有的CVR、NVR、解码器、拼控器等监控设备的管理(需提供承诺函)。
3、承诺12月初完成分公司内部验收(需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摄像机(头)、拼接屏、解码器、人脸分析服务器、智能集成数据网关、智能安防集成应用系统平台、报警主机、吸顶式双鉴探测器、双门门禁控制器、盘位磁盘阵列需提供厂家授权书。
5、星标条款(★):
(1)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完成后通过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技防办)验收。
(2)厂家授权提供的所有产品需具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检验中心、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CMA报告。
五、验收标准:分公司验收、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技防办)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
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供应商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的资质,2021年至今有关本项目业绩要求等。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九)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其他。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
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08月31日至2023年09月07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
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
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
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2021年至今涵盖本项目范围的相关业绩证明,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
8.企业信用信息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完整企业信息报告发送至邮箱,打印并逐页盖章后的扫描件
9.“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并逐页盖章后的扫描件;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10.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若没有则必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出具文字说明)
11.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
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http://)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光旭
联系人电话:021-********
联系人电子邮箱:ca_shb_cg@163.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
(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标签: 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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