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交投中油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沿海高速昌黎、抚宁服务区LNG加气站场地租赁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河北交投中油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沿海高速昌黎、抚宁服务区LNG加气站场地租赁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河北交投中油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沿海高速昌黎、抚宁服务区LNG加气站场地租赁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河北交投中油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沿海高速昌黎、抚宁服务区LNG加气站场地租赁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组织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采购人为河北交投中油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交投中油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沿海高速昌黎、抚宁服务区LNG加气站场地租赁项目
1.2 采购人:河北交投中油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本次河北交投中油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沿海高速昌黎、抚宁服务区LNG加气站场地租赁项目的用途是建设LNG加气站,由供应商全额投资建设并对LNG加气站经营管理。
LNG加气站建设地点如下:沿海高速昌黎服务区(双侧2座);沿海高速抚宁服务区(双侧2座)。场地租赁面积为LNG加气站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范围内的土地占用面积,具体租赁场地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或设计图纸为准。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每个标段成交一家供应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范围仅限服务区场地租赁建设LNG加气站,不包含服务区加油站、超市、餐厅、住宿、汽修、广场经济等传统经营业态;不包括充电桩、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加氢站等新能源经营业态及其他业态。供应商负责本项目LNG加气站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移交,相关费用由供应商全额承担。供应商对于建设完成的加气站具有经营使用权并进行运营和管理,供应商须在LNG加气站场地租赁期限内向采购人支付租金。
供应商负责在本租赁土地上建设加气站,所需要的相关证照、手续的办理,相关费用及其他保证加气项目正常运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沿海高速昌黎服务区(双侧2座)
第2标段:沿海高速抚宁服务区(双侧2座)
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力对本次询比的任意标段进行响应,但只可成交其中1个标段,响应多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2.3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河北省级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标准。
2.4 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此期间由成交供应商对服务区的LNG加气站场地租赁,并对LNG加气站进行经营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向采购人交纳租金。
2.5 租赁费交纳:
合同签订后30日内缴纳第一年度租赁费,租赁费缴纳给采购人指定账户;第2年交纳时间为第1年租赁到期前 30 个日历日内支付,后续租赁费交纳时间,按此类推。
租赁费不足整年的,按具体天数折算。
2.6 其他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投资建设并完善加气站所有手续,使其具备合规运营条件,并符合服务区整体形象标准。供应商必须投入的项目如下:
(1)由成交供应商负责LNG加气站投资建设(LNG加气站设计方案需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建设)。办理加气站所需的各项手续及人员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职业卫生评价等前置手续,和营业执照、气瓶充装许可、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等运营手续。
(2)由成交供应商完善加气站站房装修、罩棚标识装饰及加气站开业前所需配备的各类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器材、办公用品、地面标线、隔离桩、监控系统、结算系统等)。
(3)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加气站日常运营及人员管理,负责租赁经营区域运营管理期间安全保卫、保洁、绿化和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维修,并承担运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在经营期间产生的取暖、制冷、水、电、餐宿、保安保洁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与所在服务区签署合同,按合同的规定,缴纳费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不适用。
(3)业绩要求:具有不少于1座加气站经营业绩或2座高速公路加气站投资建设业绩。如提供加气站经营业绩,可以为自营或租赁经营,加气站为供应商单位分支机构或供应商单位为加气站最大股东,视为供应商此加气站业绩满足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网站查询不到的,视为满足要求)。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5)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个人参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被委托人手机号码及邮箱)、购买者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致电公告联系人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06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概不负责。
8.其他
采 购 人:河北交投中油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金石大厦c座2层
联 系 人:邹宇
电话:180*****949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906室
联 系 人:鲍金丽、张帅
电话:0311-********
标签: 场地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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