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跟踪审计询价邀请公告

巢湖市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跟踪审计询价邀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巢湖市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竞价邀请公告。

2、项目单位: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

3、项目内容:对巢湖市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详见附件及相关网站公示)。

4、项目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巢湖市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项目审计等内容。

3、投标人具有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的相关资质要求并经巢湖市审计局备案认可。投标人须具有一个以上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业绩,以合同证明复印件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得因工程审计原因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通报批评或限期整改的名单,本条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中标后由采购人核查。

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采购需求

1、工作内容及要求:根据国家、省、合肥市关于工程项目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对巢湖市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2、服务范围:对巢湖市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跟踪审计,负责将审计结果报送巢湖市审计局并通过核查。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审计结果通过巢湖市审计局核查(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

4、质量要求:提交的审计报告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通过巢湖市审计局的核查。

6、提交审计报告4份,电子文件1套。

四、开标时间、地点

2023年9月5日上午8:30,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四楼会议室,每个单位限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一人参加。

五、开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后附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手持。

2、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报价函(格式见后附表)、未因工程审计质量原因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通报批评或限期整改的名单承诺函(格式自拟)、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3份及以上)、本招标邀请公告下载打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密封提交。

六、供应商确定方式

各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0.8万元,供应商均符合资格条件下,按竞价-平均值法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即按投标人报价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偏差最小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陈金柱 联系电话:0551-********181*****260

附件:授权委托书.doc

??????响应报价函.doc

2023年8月31日

标签: 黑臭水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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