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传播力活动运营支撑采购项目
新媒体传播力活动运营支撑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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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2023-2024新媒体传播力活动运营支撑采购项目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8-31 11:28: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8-31 11:19:2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9-04 17:3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2023-2024新媒体传播力活动运营支撑采购项目 |
标包名称: | 2023-2024新媒体传播力活动运营支撑采购项目 | ||||||||||||||||||||||||||||||||||||||||||||||||||||||||||||||||||||||||||||||||||||||||||||||||||||||||||||||||||||||||||||||||||||||||||||||||||||||||||||||||||||||||||||||||||||||||||||||||||||||||||||||||||||||||||||||||||||||||||||||||||||||||||||||||||||||||||||||||||||||||||||||||||||||||||||||||||||||||||||||||||||||||||||||||||||||||||||||||||||||||||||||||||||||||||||||||||||||||||||||||||||||||||||||||||||||||||||||||||||||||||||||||||||||||||||||||||||||||||||||||||||||||||||||||||||||||||||||||||||||||||||||||||||||||||||||||||||||||||||||||||||||||||||||||||||||||||||||||||||||||||||||||||||||||||||||||||||||||||||||||||||||||||||||||||||||||||||||||||||||||||||||||||||||||||||||||||||||||||||||||||||||||||||||||||||||||||||||||||||||||||||||||||
标包内容说明: | 目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用于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1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3 1. 总则....................................................................... 6 2. 比选文件................................................................... 6 3. 参选文件................................................................... 6 4. 参选....................................................................... 7 5. 唱价....................................................................... 7 6. 评选....................................................................... 7 7. 中选....................................................................... 7 8. 合同签订................................................................... 8 9. 比选代理服务费............................................................. 8 10. 纪律和监督................................................................. 8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 第三章评选办法............................................................. 10 1. 评选方法.................................................................. 12 2. 评选程序.................................................................. 12 2.1初步评审................................................................... 12 2.2详细评审................................................................... 13 2.3参选文件的澄清............................................................. 13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即框架协议]............................................... 14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28 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33 第七章 其他.................................................................. 44 2023-2024新媒体传播力活动运营支撑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2024新媒体传播力活动运营支撑采购项目,比选人为福建通信信息报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3-2024新媒体传播力活动运营支撑采购项目。项目预估金额39万元(含税)。服务期内按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结算,服务内容见1.2。中选人数量为1个。 1.2采购内容 (1)服务内容: 提供晓说通信微信公众号、通信信息报视频号、中国电信视频号中比选人指定的预估共计36分钟集团宣传视频部分(预估全年12个视频)、中国电信视频号中比选人指定的预估共计36分钟福建宣传视频(预估全年24个视频)、中国电信抖音号中比选人预估36个福建电信宣传视频、福建电信视频号中比选人指定的预估40个视频等项目的推广运营。推广方式为线上活动推广(以晓说通信公众号为主要载体)并提供相应的实施方案,全年预估12场,以及结合供应商自身渠道推广并完成以上项目的考核目标。 考核目标:从签约之日起一年内,晓说通信微信公众号指定推广的稿件篇均阅读量不少于4000次,文章两连数(点赞量和评论数)全年不少于*****个,平均每篇文章不少于150个,其中至少4篇为阅读量10万+爆款,公众号粉丝数每月递增0.2万,全年粉丝数增加2.4万左右。通信信息报视频号指定推广的视频篇均播放量达到4000次,三连数(点赞、转发、评论)之和篇均不低于1600次,其中至少6条为阅读量10万+爆款视频。中国电信视频号(集团宣传36分钟视频)篇均播放量在10万以上,转发评论点赞三连数总和不低于3000个。中国电信视频号(福建电信36分钟视频)篇均播放量10万以上。中国电信抖音(福建电信36条短视频)每条播放量10万+,转发赞超1000,至少12条为播放量超百万且转发点赞超1万的爆款。福建电信视频号指定推广的视频全年播放量不少于200万。 报价要求:有设置参选限高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参选将被否决。具体见下表:
(2)项目地点:福州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项目服务期限:签约之日起12个月。 2.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从事相关产业、具有相关资质且有能力提供本比选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项目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2.2参选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2.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将联系方式(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营业执照)发送到邮箱txxxb123@163.com。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1.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9时00分。 1.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长春埔2号IT楼403室 。 1.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3.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1.3.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参选人注册 a)参选人需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b)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供应商主数据操作手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比选 人:福建通信信息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西洪路长春埔2号IT楼403室 联系 人:陈锦锋 电 话:189*****246 0591-******** 电子邮件:txxxb123@163.com 比选人: 福建通信信息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 8 月31日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本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参选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比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见第一章“比选公告”。 1.1.2本项目比选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比选方式、比选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见比选公告。 1.2参选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参选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比选有关的费用。 1.3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比选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1.1比选文件一般由比选公告、参选人须知、评选办法、商务规范书、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参选文件格式等六部分组成,比选人另有规定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2比选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比选公告”与比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比选公告”为准;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与参选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参选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2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比选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3比选文件的异议 潜在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3. 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参选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2参选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2.1参选有效期和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2比选人设有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比选公告”。比选人不接受参选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参选保证金 3.3.1比选人要求参选人递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人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的同时,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参选保证金。未递交参选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参选保证金有瑕疵的参选将被否决。 3.3.2比选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参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3.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参选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参选人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的;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 参选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4.1.1参选人应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参选文件。比选人收到参选文件后,向参选人出具签收凭证。参选人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比选文件另有规定。 4.1.2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具体处理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参选人可以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参选人修改的参选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参选人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其参选,否则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参选保证金。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将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唱价,并邀请所有的参选人或者其代表出席。参选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唱价,参加唱价的参选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 5.2唱价程序 唱价会议由比选人或者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参选文件都应进行唱价。比选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个数及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参选的“参选一览表”中的内容,“参选一览表”一般包括:参选人名称、参选总报价、交货期、参选保证金以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参选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参选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比选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选 6.1评选委员会 评选由评选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选的过程和结果。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2评选原则 评选委员会应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继续评审的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6.3评选报告 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选办法完成评审并向比选人推荐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及中选人数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评选委员会应根据评选情况编制评选报告并由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7. 中选 7.1中选候选人公示 7.1.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且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 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 比选人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 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中选通知 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比选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比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中选人不能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比选人委托比选代理机构的,中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0.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 参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参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10.3对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10.4对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评选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共100分,其中商务10分,技术服务60分,价格30分。评选时,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 初步评审(资格评审) 对参选文件有效性进行评审:合格者才有资格参与正式评选,不符合要求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详细评审
本比选项目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 2.1初步评审 2.1.1评选委员会根据本章评选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2.1.2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 不符合第一章“比选公告”参选人资格要求的; (2) 不按照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 参选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4) 允许联合体参选的,参选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参选协议; (5) 参选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 同一参选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报价,但参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除外; (7) 参选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参选限价; (8) 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 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参选人以他人名义参选; (11)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参选担保有瑕疵; (12)参选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参选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15)参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1.3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认为参选人参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参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2.1.4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详细评审 评选委员会按照本章评选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打分,根据综合打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2.3参选文件的澄清 在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参选人对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参选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选委员会不接受参选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要时可以要求参选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框架协议] [ ]宣传活动策划及推广服务框架协议 协议签订地:[ ] 甲方:中国电信[]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乙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现就乙方提供宣传活动策划和推广服务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 1.1 乙方作为甲方的服务供应商,根据甲方和/或采购方要求在[ ]期限或阶段和[ ]范围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订单(订单样本见附件一),向甲方和/或采购方提供宣传活动策划和推广服务。根据不同情况,向乙方下达订单的采购单位(“采购方”)可以是甲方,也可以是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本协议的双方指乙方以及甲方和/或采购方。 1.2 乙方提供的宣传活动策划及推广服务应当符合本协议约定及甲方和/或采购方要求。 第二条 项目内容及要求 2.1 甲方和/或采购方通过订单的方式向乙方提供每次宣传活动(简称活动)策划及推广服务的项目目标、项目地点、项目期限。 2.2 根据本协议和订单要求,乙方负责活动策划、宣传、推广及实施,主要包括以下第( )项工作: (1)对活动进行策划及方案制定。 (2)为完成活动所需的宣传用品设计、制作、安装。 (3)为完成活动所需的媒体宣传、发布。 (4)为完成活动所需的场地提供。 (5)办理活动所需的相关报批、备案手续。 (6)其他: [ ]。 2.3 项目要求:符合本协议和订单约定及甲方和/或采购方相关要求。如有国家标准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2.4 乙方保证于本协议和订单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持续具有完成本协议和订单项下委托事项所需的资质和能力。 2.5 未经甲方和/或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和/或订单项下的委托事项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乙方如征得甲方和/或采购方书面同意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办理的,应当负责审核该第三方的资质,保证该第三方具备完成委托事项的资质和能力,并就该第三方的工作向甲方和/或采购方承担全部责任。 2.6 双方确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作为乙方履约代表。该项目联系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均视为乙方的意思表示,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如变更项目联系人,应当提前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或采购方;未及时通知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全部损失。 第三条 订单的确认 3.1 双方约定按第3.1.1条的方式对订单的法律效力进行确认并由乙方传回甲方和/或采购方,以确认订单信息。如乙方在订单发出后[ ]小时内未传回订单,则视为乙方已确认订单并同意接受订单约束,除非甲方和/或采购方撤销订单;如果乙方对传回的订单进行了任何修改,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不同意修改内容、拒绝确认订单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1.1订单确认方式为以下第( )种方式: (1)双方签字盖章,采用电子印章的,双方加盖电子印章。 (2)其他方式:[ ]。 3.1.2 除双方加盖电子印章的订单外,乙方应当将订单原件在[ ]日内送达甲方和/或采购方,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 3.1.3 确认的订单对乙方具有约束力。未经甲方和/或采购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确认的订单进行变更或撤销。 3.2 乙方以任何方式违反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采取包括中止订单、终止订单、调整或取消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份额直至终止本协议、取消其服务供应商资格等措施: 3.2.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将本协议和/或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3.2.2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确认订单,或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限传回订单。 3.2.3 []。 3.2.4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3.3根据本协议下达的订单受本协议的约束。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和/或采购方不再向乙方下达新的订单,但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协议的其他规定和已确认的订单继续履行,直至该订单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订单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第四条 甲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4.1 甲方和/或采购方应当于本协议项下的订单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需要提供的资料提供给乙方。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甲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资料,并应当在宣传活动策划及推广服务完成和/或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将上述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和/或采购方、销毁所有复制件。如发生资料丢失、毁损等,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2甲方和/或采购方应当于本协议项下的订单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将向乙方提供如下工作条件:[ ]。 4.3 甲方和/或采购方应当配合协作的其他事项,包括:[ ]。 第五条 活动策划及方案制定 5.1 乙方应当根据活动项目目标及甲方和/或采购方要求于订单确认后[ ]日内完成策划案初稿,并提交甲方和/或采购方审核;经甲方和/或采购方审核合格的,乙方并应当于订单确认后[ ]日内完成策划案最终稿,提交甲方和/或采购方最终核准。经甲方和/或采购方最终核准通过的,乙方按照策划案最终稿具体实施项目策划工作。如甲方和/或采购方审核或最终核准不通过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和/或采购方要求进行修改直至通过。如由此导致履约迟延的,并不免除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5.2甲方和/或采购方可根据项目的现场进展情况,对策划案最终稿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乙方应当配合修改;由此所增加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相关订单费用总额不作任何变更。 第六条 活动所需宣传用品的设计、制作、安装 6.1 乙方负责活动所需宣传用品设计及制作的,乙方应当制定宣传用品设计、制作方案,提交甲方和/或采购方取得其书面认可,并依据最终确定的方案设计、制作宣传用品。其中: 6.1.1宣传用品及其设计、制作、安装等要求清单详见订单。 6.1.2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及附件约定的期限完成宣传用品的设计,并将设计成果交付甲方和/或采购方审查。 6.1.3设计成果经甲方和/或采购方审查合格的,乙方应当于审查合格后[ ]日内向甲方和/或采购方提供制作成品的样品,经甲方和/或采购方确认后予以封存。 6.1.4封存样品后[]日内,乙方应当按甲方和/或采购方要求制作完成宣传用品,负责派人将宣传用品运到甲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以及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宣传用品的风险自运到甲方和/或采购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和/或采购方验收合格起转移至甲方和/或采购方。 6.2 乙方应当保证宣传用品符合本协议和订单的要求及正常使用要求,不存在任何权利和质量瑕疵,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和/或采购方的审查、确认、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因宣传用品的权利或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并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和/或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3 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和订单约定的期限完成宣传用品安装工作并经甲方和/或采购方验收。甲方和/或采购方的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因宣传用品安装过程中发生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和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并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和/或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4 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和/或采购方要求配合甲方和/或采购方开展版权登记或者商标注册等相关知识产权的登记或申请工作。 第七条 活动所需媒体宣传、发布 7.1 媒体宣传、发布的基本内容、期限、媒体发布时间表及编排方式见订单。 7.2 宣传样片 7.2.1媒体宣传如采用甲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样带(样片、样稿)(统称“宣传样片”),未经甲方和/或采购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宣传样片。 7.2.2如宣传样片由乙方定制,则乙方应当将宣传样片初稿提交甲方和/或采购方审核,征得甲方和/或采购方书面同意后制作完成宣传样片。宣传样片制作完毕并经甲方和/或采购方审核同意后,乙方方可按照本协议约定通过媒体发布宣传。如乙方未经甲方和/或采购方同意擅自发布宣传样片或未按甲方和/或采购方审核同意后的宣传样片发布的,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停止样片宣传、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等措施予以解决,乙方仍应当支付相应订单费用总额[ ]%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的相应损失。 7.3 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发布时间,依法取得有关媒体广告栏目、版位、时间段的使用权,并交付给甲方和/或采购方使用。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和/或采购方使用该广告栏目、版位、时间段的合法性。如因该广告栏目、版位、时间段的使用权问题发生纠纷(包括行政处罚),并由此对甲方和/或采购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或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4 乙方负责提供活动媒体发布期内甲方和/或采购方宣传的样报和/或监播/测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及可靠性。 第八条 活动所需场地提供、活动报批、备案手续、安全责任 8.1 乙方负责提供场地的,乙方应当在活动日前[ ]日内完成所需场地租赁协议的签订事宜。乙方应当在活动日前[ ]日内将相关成果、文件提交甲方审查,并向甲方提供支撑团队、宣传计划、舞美方案等,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流程。 8.2 乙方负责活动相关报批、备案手续的,乙方应当在活动日前[ ]日内所需的公安、消防及文化等所有报批工作。 8.3乙方应当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附件二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乙方应当对其参与协议履行的相关作业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就该等人员的行为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于乙方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改正。 8.4乙方应当向乙方作业人员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基础资料及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九条 活动验收 9.1对本协议所列各项工作的验收,除按照本协议其他条款中载明的要求审核、验收、核准外,本项目活动还应当按照以下验收: 9.1.1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本协议和订单约定及甲方相关要求。如有国家标准的,则还应当符合执行国家标准。 9.1.2本项目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和/或采购方验收。 9.1.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完成后现场验收或由甲方和/或采购方根据具体的项目内容以其他方式验收。 9.2 甲方和/或采购方对活动及各项工作的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对于乙方完成工作发生一切知识产权、人身及财产损失和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并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和/或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费用及支付 10.1 本协议项下采购方向乙方支付的金额以订单进行结算,具体金额以订单费用金额为准。本协议项下订单的费用均为含税价,包括: (1)乙方从事策划方案的制定及实施的费用。 (2)乙方从事宣传用品设计、制作、安装的费用。 (3)乙方从事媒体宣传、发布的费用。 (4)相关场地使用费、报批费用。 (5)甲方和/或采购方就乙方履行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订单所应当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包装费用等)及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和/或采购方无需就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其中订单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款和订单金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10.2采购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期订单费用: (1)一次性支付 乙方完成当期订单项下所有的活动策划、宣传、推广和实施服务,并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乙方支付当期订单费用。 (2)分期支付 采购方分期向乙方支付订单约定的费用: 首付款:在本协议签订并生效,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 ]日内,采购方将当期订单费用总额的[ ]%(即人民币[ ])支付给乙方。 验收付款: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经采购方验收确认,且收到乙方下述全部文件后[ ]日内,采购方将剩余款项一次性付给乙方: (1)采购方关于本项目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2)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3 乙方向甲方和/或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三十日内送达采购方,送达日期以采购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和/或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采购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10.4 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协议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当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10.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10.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10.5 订单下的费用由采购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乙方以及甲方和/或采购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详见订单。 10.6 若根据本协议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从本协议和/或订单中的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扣除后仍不足以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和/或采购方通知后十五日内将不足部分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甲方和/或采购方。 10.7 若双方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均为金钱给付的,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以其到期债务抵销乙方的到期债务,抵销自甲方和/或采购方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第十一条 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11.1 活动项目成果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归甲方和/或采购方所有。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和/或采购方要求配合甲方相关知识产权的登记或申请工作。 11.2 项目活动宣传用品设计成果及制作完成的宣传用品/宣传样片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和/或采购方所有。 11.3 乙方自行或委托他人印制宣传用品/宣传样片而制作的母版/原版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和/或采购方所有。 11.4 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而使用他人作品/肖像及其他权利的,应当保证原作者/著作权人/肖像权人/其他权利人对乙方与甲方和/或采购方约定的设计制作成果无任何异议;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和/或采购方出示与原作者/著作权人/肖像权人/其他权利人签订的作品和/或肖像许可使用协议或其他许可使用证明。 11.5 乙方保证依本协议为甲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宣传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和/或采购方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其他人身及财产权利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返还甲方和/或采购方已支付款项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罚金、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且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 保密 12.1乙方(“接收方”)对甲方和/或采购方或其关联方(合称“披露方”)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传真、电话、视频、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邮递、快递、挂号信、专人递送、当面告知等方式)提供的资料,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披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接收方为完成委托事项所涉及的宣传品图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接收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交付的设计成果以及接收方为印制宣传品而制作的母版/原版等资料和信息等(合称“保密信息”),无论其是否为披露方开发或拥有,接收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12.2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接收方仅可为本合同之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信息,但同时应当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12.3接收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信息。接收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日内将载有保密信息的原件资料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12.4除另有约定外,接收方未经披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经披露方书面同意对外披露,仅限于披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方式且遵循书面同意中规定的其他前提条件。 12.5接收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并对保密信息在接收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信息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 12.6如接收方应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披露信息的,接收方应当至少于实际作出披露行为前五个工作日通知披露方,说明其拟根据上述约定披露有关的保密信息,并就披露对象和披露范围、方式等作出说明,且接收方应当采取所有措施,协助披露方采取法律上的救济或其他措施以阻止该等保密信息的披露,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护保密信息的秘密性。若披露方未能阻止该等保密信息的披露,则接收方仅能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必要限度内披露该等保密信息。 12.7披露方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12.8如果接收方得知第三方获得任何保密信息,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披露方,并向披露方提供掌握的所有相关情况。 12.9接收方应严格按甲方和/或采购方订购的数量印制和发运宣传品,印制、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品、余品以及使用中回收的不合格品应在甲方和/或采购方监控下销毁。 12.10对于接收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接收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12.11如接收方违反本条约定的,接收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12本保密条款自保密信息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年内持续有效。 12.13 其他[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项及订单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2 乙方未能按本协议及订单约定按期提供本项目下任一项成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相应订单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和/或采购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的相应损失。如乙方逾期[ ]日仍未交付的,则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解除相应订单直至解除本协议;乙方仍应当承担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和/或采购方依据相应订单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甲方和/或采购方付款之日起至乙方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同时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的相应损失。 13.3 乙方工作不符合本协议及订单约定要求的,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和/或采购方要求更正和修改,直至符合上述要求,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费用的增加由乙方负责。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并应当按照本协议第13.2条约定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和/或采购方提出更正或修改要求后[ ]日内,乙方仍未满足甲方和/或采购方要求,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解除相应订单直至解除本协议;乙方仍应当承担上述违约金、返还甲方和/或采购方就乙方违约所涉订单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甲方和/或采购方付款之日起至乙方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同时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的相应损失。 13.4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甲方/或采购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订单、调整或取消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份额、中止或终止履行协议、解除协议、取消乙方服务供应商资格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甲方和/或采购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甲方(含甲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或对应的协议签署后,发现乙方存在中标无效/中选无效/成交无效的情形或者存在应当被否决投标/否决参选/否决应答的情形;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协议履行风险或侵害甲方和/或采购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13.5如乙方违约,除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和/或采购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甲方和/或采购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赔偿责任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4.1本协议及订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3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诉讼的其他部分。 14.4甲方有权代表采购方进行诉讼。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5.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本协议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5.2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5.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协议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5.4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协议和/或订单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协议,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6.1本协议纸质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若甲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甲方电子印章的本协议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 16.2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6.3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当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6.4 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6.5 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不应当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6.6 本协议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协议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6.7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当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6.7.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协议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协议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协议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协议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16.7.2本协议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6.7.3本协议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 ] 乙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6.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利,也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保理、质押等形式处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16.9双方同意,下述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协议文件一起阅读和解释: (1)本协议正文; (2)协议附件; (3)订单; (4)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 (5)投标文件/参选文件/应答文件; (6)其他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性文件。 上述各文件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在上述文件之间出现含糊或冲突之处,就同一事项的解释,应当以本条上述排列次序在先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为准;当同一顺序的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冲突时,应当以文件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对于同一类协议文件,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本协议附件为: 附件一:[ ]订单 附件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协议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协议正文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中国电信[ ]公司: 为保障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在贵公司与本单位双方签订的[ ]宣传活动策划及推广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单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持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相关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 二、本单位参与合同履行的相关施工、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始终具备相关规定要求的从业资格和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作业人员始终具备相关规定要求的从业资格和资质。本单位不使用有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合同约定的相关施工/作业和工作。 三、贵公司或贵公司委托的监理公司或其他方有权对本单位施工/作业现场安全进行监督,贵公司代表或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及作业人员必须服从贵公司代表或监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工程/作业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并确保施工/作业现场安全,并承担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安全生产的全部责任。 四、本单位认真贯彻相关规定的各项要求,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施工/作业、文明施工/作业,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确保电信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五、通信管道、线路施工现场,本单位应当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设立警示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当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2)如施工作业区域有平行与交越电力线缆,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作业人员进入人(手)孔作业,应当先探明人(手)孔内有无有毒、易燃气体,避免发生中毒事件。 (4)作业人员进行登高作业,应当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避免发生摔伤事故。 (5)现场施工用电源线架设高度,应当满足安全要求,并应当安装警示红灯。 六、在通信机房内施工/作业,本单位应当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当立即搬离现场。 (3)施工/作业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施工/作业结束时,应当清理施工/作业现场。 (4)施工/作业期间确需进入通信系统,应当办理贵公司要求的手续,用毕立即归还。 (5)施工/作业期间布放线缆,需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的,布放线缆完毕后,应当立即重新封堵。 (6)设备安装完毕,应当经监理、督导、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七、施工/作业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安全、整洁、美观,对贵公司通信设施、设备应当予有效保护。 (2)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贵公司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3)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4)户外施工/作业原则上不得在夜间或雨天进行;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或雨天施工的,本单位应当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需夜间在公路上施工/作业的,要设立夜间警示灯和安全防护栏。 (5)符合卫生标准。 (6)作业人员应当佩戴贵公司颁发的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7)搭建作业人员临时宿舍的,应当牢固,通风,布放照明电线应当安全。 (8)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八、本单位应当遵守下列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1)不得在施工现场溶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2)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 (3)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4)禁止在施工/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确因施工/作业需要进行明火作业,应当经贵公司安全保卫部门书面批准。 九、本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接受贵公司有关各项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的检查、督促。 十、本单位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能力,提升作业人员的施工作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并确保安全管理和安全工作的落实。本单位保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对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对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十一、作业人员仅在贵公司允许的施工/作业区域、场所和设备上施工/作业,不得超范围施工/作业。未经贵公司许可,作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与合同约定的生产工作无关的贵公司场所。如需进入贵公司生产机房进行施工的,本单位应当到贵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施工。 十二、本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有关安全生产、防火等工作,并积极与贵公司相关安全部门紧密联系。 十三、本单位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作业,并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督促其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施工/作业、冒险施工/作业或疲劳施工/作业。 十四、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本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贵公司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贵公司和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五、本单位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发生人身伤亡和通信设备事故,切实落实“六防”(即防爆炸、防盗抢、防火、防破坏、防诈骗、防窃密),不发生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发生违法犯罪案件。本单位就作业人员的行为向贵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作业人员或他人的人身、财产事故,均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十六、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创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如本单位违反本承诺书所述的任何情形,本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贵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 十七、本单位指定如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检查与协调等工作,并承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当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变更时,应当提前三日书面通知贵公司。 (1)姓名:[] (2)联系方式:[] 十八、本责任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责任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一、总体要求 提供晓说通信微信公众号、通信信息报视频号、中国电信视频号中比选人指定的预估共计36分钟集团宣传视频部分(预估全年12个视频)、中国电信视频号中比选人指定的预估共计36分钟福建宣传视频(预估全年24个视频)、中国电信抖音号中比选人预估36个福建电信宣传视频、福建电信视频号中比选人指定的预估40个视频等项目的推广运营。推广方式为线上活动推广(以晓说通信公众号为主要载体)并提供相应的实施方案,全年预估12场,以及结合供应商自身渠道推广并完成以上项目的考核目标。 二、服务要求 具体考核目标:
附件一 2023-2024新媒体传播力运营支撑项目服务质量评分表
附件二 2023-2024新媒体传播力运营支撑项目任务单结算表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本章列举常用的几个文件格式,具体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招标文件进行补充] 参选文件封面(格式自拟) 一、参选函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四、廉洁参选承诺书 五、参选应答偏离表 六、参选报价表(价格) 七、诚信声明 八、企业资质情况(商务) 九、技术服务方案(技术) 参 选 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参选人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比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参选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参选文件。 2. 随同本参选函递交参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 )。 3. 我方承诺如果在规定的唱价时间后,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文件的,我方自愿接受比选人做出的不予退还我方参选保证金(如有)的决定。 4. 我方在评选过程中根据评选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5.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参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参选。 6.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比选相关的所有信息。 7. 【我方承诺接受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七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参选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具体应用参照招标文件模板] 8. 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如有)。 (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比选公告”第2.3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比选人的要求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比选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企业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XX公司[参选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需同时提供国徽面及人像面)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比选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身份证明为复印件或扫描件。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系 【XX公司[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XX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参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需同时提供国徽面及人像面)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比选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本文件的原件,身份证明为复印件或扫描件。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廉洁参选承诺书 【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XX项目[项目名称]】比选项目,为保证招参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不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不与其他参选人相互串通参选或订立攻守同盟; 不与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串通参选; 不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参选人的数量与名称、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评选情况及中选推荐意见等; 不私下接触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比选参选活动; 不在办公场所、比选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比选的过程和结果;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选;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参选人的公平竞争。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比选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参选、宣布中选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比选人后续比选项目的参选资格等。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比选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文字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参选应答偏离表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比选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编制要求: 参选人应当逐条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的所有条款。 如参选文件对上述内容无任何偏离,参选人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当本表为空时,视为参选文件对上述内容全部满足,无偏离。 如对上述内容存在偏离,参选人需对偏离条款逐条做出说明。 参选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比选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参选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比选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3.参选人需依照技术规范书内容,进行细化分项报价,不得只提供总服务包价格。 6. 诚信声明 致:福建通信信息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该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公司(加盖公章):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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