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遮阳FCS电动天棚帘磋商公告二次

外遮阳FCS电动天棚帘磋商公告二次

我院拟修建门诊外遮阳FCS电动天棚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K2023-YN-L42-2

2.采购项目名称:外遮阳FCS电动天棚帘(二次)

3.采购人:什邡市人民医院

4.采购预算:*****.00元

二、采购项目简介:

什邡市人民医院门诊中庭玻璃天棚于2019年7月在顶部天棚下安装了内遮阳电动天棚帘,从2019年投入使用至今,对门诊大厅内隔热节能起到一定作用,但使用科室反映夏季仍存室内温度过高现象,现拟在中庭玻璃天棚上增加外遮阳FCS电动天棚帘。项目面积约为:宽2.1米、长13.6米、共10幅,275m2。要求一拖一单开电动,专用户外遮阳面料。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什邡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sf120.net.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8日每日上午09:00- 11:30,下午14: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什邡市人民医院采购管理科领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或授权有效期)、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什邡市人民医院。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9月1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什邡市人民医院四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什邡市人民医院

地 址:什邡市安康路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天棚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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