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态水系建设试点招标公告

安全生态水系建设试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厦象招(FZ-2015)-048号
开标时间:2015-12-3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江下游防洪堤闽侯县管理处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厦象招(FZ-2015)-04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闽侯县溪源江安全生态水系建设试点项目 已经福建省水利厅以闽水水政【2015】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江下游防洪堤闽侯县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闽江下游防洪堤闽侯县管理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福州市闽侯县溪源江安全生态水系建设试点项目监理 ;
2.2建设地点:闽侯县 ;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闽侯县,河段总长23.8KM,流域面积208Km2;
2.4监理工作内容:上游郊野段:河道清障工程、生态格网护坡固岸、生态亲水工程;中游大学城段:河道清淤工程、木桩护岸工程、水生植物种植、生态缓冲带建设、生态亲水工程;下游高新区段:河道清淤工程、木桩护岸工程、水生植物种植、生态缓冲带建设、消防训练基地专项等;
2.5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直到工程结算审核完毕、资料移交备案及保修期满止全过程监理;
2.6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 以施工合同为准;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现行的相关规范达到合格标准;根据水利部2012年第57号公告,自2012年12月19日起,《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采用SL-2012新标准。
2.8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8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约人民币 169.90 万元.(注:最终监理服务费按审计服务中心审核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依据监理费计价办法计算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3.3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具有水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4拟派本工程所有监理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本企业职工;
3.5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6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7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2月 4日至 2015年 12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本工程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5年12月30日10时0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12月 30 日10 时 00 分,地点为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江下游防洪堤闽侯县管理处
联系人:林副主任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梅峰路3号国光综合楼北向302 ,邮编: 350003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陈小姐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
帐户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151*****10000041 。
(投标人在转账单上的汇款方必须写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并注明“溪源江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监理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转账单上未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或所注明的汇款方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或因投标人转账单上未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电话: ****-********
地址: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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