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

2015年12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

2015年12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15年12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浔区菱湖镇下昂片区农村给水管网及户表改造工程项目

湖州市菱湖镇下昂片区

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南浔区菱湖镇下昂片区农村给水管网及户表改造工程项目位于湖州市菱湖镇下昂片区,项目对下昂片区9个行政村自来水管网进行改造,改造主要为下昂及社区、新庙里(朱群)、竹墩村(前丘)、射中村、千丰村、三溪村、山塘村、许联村和杨港村。改造地点沿公路进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供水设施的改造,对农村二、三级管网及户表的改造,改造用户6802户。其中包括:菱湖自来水厂水泵、变频器、发电机等设备的升级改造,完成二级管网改造约37公里,三级管网改造238.69公里,过桥管改造约4.05公里,完成户表改造6982套。

  本项目个人调查50份、团体调查20份,并在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分别为2015年10月20日-2015年11月2日(10个工作日),第二次于2015年11月4日-2015年11月17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接到当地公众对本项目的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菱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对最终纳污河道影响较小。

施工期施工废水应截流后经沉淀池或者渗坑沉淀处理,上清水回用于施工过程。

  2、废气施工期施工扬尘,在采取限速、洒水及保护路面整洁、建筑材料封闭运输、车辆出场前冲洗轮胎等措施后,车辆行驶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的程度及时间都将较为有限。

  3、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排放;项目实施过程所产生的弃渣应加以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或统一处置,如用于回填、筑路等,确保不致因施工固废应处置不当导致长期占用土地。

  4、噪声: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规范操作,并作好各种机械设备的降噪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湖州市南浔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镇向阳路601号区政府大楼西楼2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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