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继承登记公告

不动产权继承登记公告

申请人:陈顺霞、陈沛然、陈红、陈聘

被继承人:薛凤英

申请人因继承被继承人薛凤英的不动产权。被继承人已病故。被继承人薛凤英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人签订遗赠协议。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四人系薛凤英遗产的法定继承人。2023年08月31日向铅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身份证、死亡证明、等申请材料,并保证提供资料及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薛凤英于2016年01月31日已病故。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铅山县人武部后院商品房1栋3单元201号(房产证号:铅房权证铅字第******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经协商由陈顺霞壹人继承,法定继承人陈沛然、陈红、陈聘表示放弃该不动产继承权。

经初步认证审定,我中心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之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铅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城东新政府大楼西附属楼2号门32号窗口)


铅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8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动产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