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成本核算系统的

谈判公告:成本核算系统的

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成本核算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有固定的经营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5)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本核算系统

2、项目编号:SHXM-1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4-15-1542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成本核算系统采购预算:30万元

5、交付地址:详见谈判文件

6、交付日期:详见谈判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2-0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2-0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6.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04日至2015年12月0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逾期报名,不再受理),投标单位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招标系统平台上上传上述材料进行材料核查,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系统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12月04日至2015年12月09日。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

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

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12-11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5-12-11 09:3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A206室

2、谈判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A206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公司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嘉定区望安路701号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楼B307室

邮编:

201822邮编:201800
联系人:樊海波联系人:葛文龙 、吴金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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