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份物资集中采购招标 |
投标人资格条件一览表 |
分项目招标编号 | 招标人 | 包件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备注 |
营业范围要求 | 生产能力要求 | 财务能力要求 |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 供货业绩要求 | 履约信用要求 | 其他要求 |
CR12-HL-2015-WZ01 |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华丽高速公路试验段土建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HL-XG-0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进行投标,但需提供钢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 生产厂需具备型钢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型钢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 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取得钢厂授权的前提下,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进行投标;生产厂和代理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 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履约情况证明 | 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HL-FMH-0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由电厂或其合法的粉煤灰生产经营企业(两者只能选一,电厂和其粉煤灰合法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重复授权)合法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注明粉煤灰来源; | 生产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能生产Ⅰ、Ⅱ级粉煤灰,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 |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 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代理商及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同时,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履约情况证明; | 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HL-MJ-0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锚具年产量在400万孔以上;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 | 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需同时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 | 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同时,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履约情况证明; | 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CR12-JY-2015-WZ01 |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北干渠2标项目经理部 | JY-GC-0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进行投标,但需提供钢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 生产厂需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含)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长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 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和代理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 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履约情况证明; | 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JY-XG-0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进行投标,但需提供钢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 生产厂需具备型钢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型钢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 生产厂需具备型钢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型钢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 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取得钢厂授权的前提下,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进行投标;生产厂和代理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 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履约情况证明; | 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JY-SN-0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水泥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 生产厂拥有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日产熟料2500吨以上,单厂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生产厂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稳定运行满两年以上; |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 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代理商及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同时,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履约情况证明; | 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JY-WJJ-0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速凝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2万吨,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 | 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每年以及最近三个月(2015年5-7月份)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需同时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 | 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同时,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履约情况证明; | 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CR12-SZ-2015-WZ01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Ⅲ-TS-17标项目经理部 | SZ-GC-0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进行投标,但需提供钢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 生产厂需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含)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长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 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和代理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 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履约情况证明; | 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生产厂需在项目业主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划定的《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甲控材料准入名单》中。 | 准入名单见附表4 |
SZ-GC-02 |
SZ-GC-03 |
SZ-XG-0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进行投标,但需提供钢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 生产厂需具备型钢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型钢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 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取得钢厂授权的前提下,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进行投标;生产厂和代理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 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履约情况证明; | 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SZ-SN-01 |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水泥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 生产厂拥有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日产熟料2500吨以上,单厂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生产厂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稳定运行满两年以上; |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 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代理商及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同时,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履约情况证明; | 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生产厂需在项目业主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划定的《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甲控材料准入名单》中。 | 准入名单见附表4 |
CR12G-LYZQ-2015-WZ04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连盐铁路工程指挥部 | LY-ZSD-0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生产厂家投标物资年产值不低于1500万(含)元/年; |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并且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 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三份;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 近5年内(2011年-2015年)承担过5个新建高速公路或高速铁路(含客运专线)项目供货任务且供货量不少于100000m(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同时,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 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CR12-LXB-2015-WZ01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临县北煤炭铁路专用线1标项目经理部 | LX-FMH-0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由电厂或其合法的粉煤灰生产经营企业(两者只能选一,电厂和其粉煤灰合法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重复授权)合法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注明粉煤灰来源; | 生产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能生产Ⅰ、Ⅱ级粉煤灰,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 |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 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每年的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代理商及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同时,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履约情况证明; | 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LX-WJJ-0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减水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3万吨,速凝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2万吨,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 | 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招标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每年以及最近三个月(2015年5-7月份)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各一份,需同时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减水剂生产商具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 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 |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同时,要求提供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履约情况证明; | 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CR12-FJ-2015-WZ01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佛江高速公路佛山段JZSG-0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FJ-SN-0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需提供2013、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需提供2013、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 生产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次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或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合同数量、交货期等)用户证明资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记录。 | 申请合格供应商的企业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水泥企业必须注明所投标包件相应提供产品的直接生产厂的名称和地址。 |
FJ-WJJ-01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的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聚羧酸系减水剂年产量不低于3万吨,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 | 产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至2014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 减水剂已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减水剂须满足符合GB 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中的技术要求,并提供三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机构设立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技术鉴定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近三年的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生产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次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或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合同数量、交货期等)用户证明资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记录。 |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无 |
FJ-MJ-01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的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锚具年生产量不低于300万孔,且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 | 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至2014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 生产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提供三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机构设立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技术鉴定证书、近三年的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生产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次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或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合同数量、交货期等)用户证明资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记录。 |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无 |
FJ-ZZ-01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具有公路桥梁支座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 | 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至2014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 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提供三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机构设立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技术鉴定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近三年的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生产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次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或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合同数量、交货期等)用户证明资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记录。 |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投标人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所有产品由本厂自行生产供应。 |
FJ-SS-01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的非联合体企业,本次招标只允许生产厂家参加,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生产商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与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至2014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 投标人已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提供三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机构设立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生产商近3年内工程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次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或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合同数量、交货期等)用户证明资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记录。 |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无 |
FJ-TG-01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的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生产商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与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至2014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 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并且生产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技术鉴定证书、近三年的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生产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工程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次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或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合同数量、交货期等)用户证明资料,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记录。 |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