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小型水电站报废重建生态改造一期项目2023年土建部分
新昌县小型水电站报废重建生态改造一期项目2023年土建部分
新昌县小型水电站报废重建(生态改造)一期项目2023年土建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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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小型水电站报废重建(生态改造)一期项目2023年土建部分,于2023年8月30 日上午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为:宜昌市方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为靳育红(证书编号为鄂242*****2420),中标价为*******.43元。工期:180日历天(其中12座电站任选8座电站,须在9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合格标准,总得分为99.90分。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 日至2023年 9 月 4 日。 否决投标情形: 1、浙江长兴万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过期,不符合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其投标被否决; 2、诸暨市恒基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类似业绩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不符合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其投标被否决; 3、福建誉洲建设有限公司企业类似业绩中单位工程未提供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不符合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其投标被否决; 4、浙江联信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企业类似业绩中单位工程未提供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不符合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其投标被否决; 5、杭州港海建设有限公司,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网站公示截图,不符合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其投标被否决; 6、浙江乾锦建设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承诺书最后未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不符合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其投标被否决。 招标人(盖章):新昌县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址:南明街道前门山新村22号 电话:0575-******** 代理机构(盖章):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电话:156*****790 日 期:2023年8月31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新昌县水利水电局:0575-********,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公室:0575-********。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2023土建部分中标候选人公示.jpg 资信分、业绩公示.pdf 信息来源: 县政务服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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