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影视城文创公司台历与挂历采购招标公告
横店影视城文创公司台历与挂历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获批实施,项目业主为东阳市横店影视城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台历 1.59万本、挂历3.4万本。
2.2项目合作期限:合作完成即结束。
2.3项目地点:全国各市场(包含运费)。
2.4项目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提供产品,印刷图案、纸张、页数等标准在招标文件中具体标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有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及产品质量标准等证照。
3.2投标过程中各投标人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由投标人自理,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3.3具有生产或经营印刷品、台历、挂历的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具备市面主线品牌销售授权资质,如果以生产厂家名义参与投标,无须提供授权资料。
3.4能配合横店文创进行品牌和产品的宣传、营销、推广、有开发新产品的能力。
3.5投标时暂需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如投标方没有中标,定标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协议到期后无争议的,无息退回。
3.6中标方中标后放弃履行中标业务,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和开展工作的,交纳的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3.7如在投标审核过程中有发现围标、串标等事宜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投标不进行纸质投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投标资料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投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投标人,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3投标文件咨询获取时间:2022年9月6日前,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纸质)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前。递交地点为:浙江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影视大楼四楼文创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阳市横店影视城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135*****443
招标组织单位:东阳市横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158*****654
招标管理单位: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商贸部
联系人:杜先生139*****559
招标监督单位:横店影视文旅发展中心监察部
举报电话:施先生136*****232
东阳市横店影视城文化创意发展公司
2023年8月31日
标签: 台历与挂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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