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院餐饮、炊事设备招标公告

儿童福利院餐饮、炊事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纳雍县民政局委托,就纳雍县民政局儿童福利院餐饮、炊事设备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采购人:纳雍县民政局
项目编号:NYZC-2015-48

采购项目名称:纳雍县民政局儿童福利院餐饮、炊事设备竞争性谈判

1、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餐饮、炊事设备一批(详见《谈判文件》)

2、采购预算:22.78万元
3、主要技术参数:
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是生产、经营采购标的物的独立法人企业,有能力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标的物。

(3)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一证一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由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供应商必须对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2月4日至12月8日

(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周末除外)。

A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下午15时整,逾时报名均不受理

B.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地点: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纳雍县雍熙镇环城路温州大酒店旁)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一证一码”的营业执照;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由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验原件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能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文件不全者拒绝报名,不接受其他资料形式的报名。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仍须携带以上资料备查,并以开标现场审验的资格为准。

C.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15:00止。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存缴到指定的账户。(3)、未中标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由投标人到本中心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银行汇款单复印件或本中心财务收据。但对不参加标会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汇款帐号:(汇款时单位要写全称)

单位名称:纳雍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 户 行:贵州省纳雍县信用合作联社农贸街分社

帐 号:2812 0102 0120 1100 0113 56

(付款人请填写公司名称)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9日下午14:00至14:30。

谈判时间: 2015年12月9日下午14:30。

谈判地点: 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七、其他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机构名称:纳雍县政府采购中心

标签: 民政局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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