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优化提升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3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优化提升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3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优化提升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320*****180***** 项目名称 2023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优化提升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B320*****180*****001001 标段名称 2023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优化提升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8月3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9月12日
工程类型 材料设备采购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2023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优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优化提升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1.2合同估算价:1400万元

2.1.3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9,计划竣工日期:202312;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安装隔离设施、设置标志标牌、安装电子监控、施划停车泊位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

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按《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831日至20239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912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唐闸街道公园南苑31幢综合楼

地址

南通创新区紫琅科技城11A号楼601

联系人

许耀中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513-********

电话

138*****390

2023年8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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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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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2023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优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优化提升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1.2合同估算价:1400万元

2.1.3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9,计划竣工日期:202312;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安装隔离设施、设置标志标牌、安装电子监控、施划停车泊位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

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按《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831日至20239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912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唐闸街道公园南苑31幢综合楼

地址

南通创新区紫琅科技城11A号楼601

联系人

许耀中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513-********

电话

138*****390

2023年8月31

2023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优化提升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320*****180***** 项目名称 2023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优化提升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B320*****180*****001001 标段名称 2023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优化提升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8月3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9月12日
工程类型 材料设备采购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2023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优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优化提升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1.2合同估算价:1400万元

2.1.3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9,计划竣工日期:202312;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安装隔离设施、设置标志标牌、安装电子监控、施划停车泊位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

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按《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831日至20239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912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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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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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2023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优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背街后巷停车秩序优化提升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1.2合同估算价:1400万元

2.1.3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9,计划竣工日期:202312;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安装隔离设施、设置标志标牌、安装电子监控、施划停车泊位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

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按《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831日至20239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912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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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许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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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90

2023年8月31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工程 停车 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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