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节点工程招标公告

景观节点工程招标公告

南沙开发区蕉门河景观节点工程是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广州市水利局南沙水利建设办公室组织建设,现决定对南沙开发区蕉门河景观节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人(业主):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
广州市水利局南沙水利建设办公室
二、招标代理人: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南沙开发区蕉门河景观节点工程
工程规模:沿路全长约1600m,面积15200平方米滨河绿地节点的改造调整
四、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建设工期:3个月
五、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为一个合同段,范围包括:
南沙开发区蕉门河景观节点工程是蕉门河与蕉前路之间的滨河绿地节点的改造调整工程,沿路全长约1600m,面积15200平方米。
六、资金来源:广州南沙开发区政府资金。
七、报名时间:2005年10月27日至28日
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黄阁镇市南路290号(富门花园)综合楼首层)
八、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报名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外地企业需有《外地园林绿化企业进穗施工注册申请表》(在有效期内);如未能及时办理的单位,报名时须递交一份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在开标会前办妥备案手续,否则不允许参与开标。
(3)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
(4)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2003年至2005年在广州地区没有不良投标记录。
(6)投标人的施工设备和施工机械应具备独立完成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7)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
(8)作为总包人2000年至2004年曾独立完成过与本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类似、工程建安投资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项目不少于1项。
(9)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并为本企业在职人员。2000年至2004年曾负责过至少一个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类似本工程的项目。
(10)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并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九、报名资料:
(1)已填好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不用装订,独立提交),此表在网上自行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书(原件,按资格预审文件目录要求装订);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外地园林绿化企业进穗施工注册申请表》(在有效期内) (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按资格预审文件目录要求装订);
(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按资格预审文件目录要求装订);
(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按资格预审文件目录要求装订);
(6)近三年(2002年至200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至少一项工程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200万元以上);
(8)工商局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按资格预审文件目录要求装订);
(9)银行信用等级证明(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按资格预审文件目录要求装订)。
(10)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上述资料要求核对原件的若申请人不能提供,视为无此项。
根据本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编写的资格预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以上各项资料须按资格预审文件目录要求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资格预审:
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名单位超过12家时,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选取正式投标单位;如果通过审查的投标报名单位不超过12家且不少于5家时,则所有通过审查的投标报名单位作为正式投标单位;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名单位不超过5家投标单位时,将依法重新招标。
十一、资格预审资料以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为准,资格预审资料必须真实,在招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料有欺诈行为,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二、正式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编制的投标限价开标前24小时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
广州市水利局南沙水利建设办公室
招 标 代 理 人: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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