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汗淖尔流域商都尾水湿地净化与生态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察汗淖尔流域商都尾水湿地净化与生态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察汗淖尔流域商都尾水湿地净化与生态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察汗淖尔流域商都尾水湿地净化与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内蒙古商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商发改字[2023]20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都县湿地保护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和地方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察汗淖尔流域商都尾水湿地净化与生态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商都县小海子镇。
2.3建设规模及内容:该工程通过构建人工湿地对小海子污水厂及七台镇污水厂(二期)尾水进行提升净化,并将净化后水体回用于周边生态修复。包括:
1.尾水管网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七台镇再生水管线修复,新建再生水管线2936米;七台镇引水管线设计,新建排水管线19.81千米;小海子引水管线设计,新建排水管线1850米。
2.湿地建设工程:主要包括稳定塘7.66万平方米、种植面积4.24万平方米;表流湿地12.06万平方米,种植面积11.23平方米;自然沼泡湿地11.30万平方米,种植面积3.19万平方米。
3.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保护修复总面积201万平方米,其中核心修复区规模61.06万平方米,种植面积60.85万平方米;保护恢复区面积139.94万平方米。
4.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工程区围栏封育5.74千米,水量水质监测设施4台、监控设施6台,监管平台1套。
2.4招标范围:察汗淖尔流域商都尾水湿地净化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和应由EPC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直至交付使用。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2023年09月30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共457日历天。
2.7最高投标限价:*****.68万元。
2.8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设备材料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及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主要人员要求:
3.2.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本企业注册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为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由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
3.3.2联合体应由符合要求的设计资质、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
3.3.3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为联合体协议专业分工中承担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
3.3.4联合体各方同时具有同一资质时,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不同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内蒙古”网站(http://fgw.nmg.gov.cn/xynmg/html/index.html)和“信用乌兰察布”网站(http://credit.wulanchabu.gov.cn/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3.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1日上午09:00至2023年09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4.2获取地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http://1.24.238.225:9000/)。
注:本项目采用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请登录交易平台进行入库、投标操作,具体操作手册详见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下载查看。
5.资格审查
5.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5.3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2日上午9时30分;
6.2开标地点:乌兰察布市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24.238.225:9000/BidOpening)。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8.225:9000/)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都县湿地保护中心
地 址:商都县小海子镇
联系人:王浩敏
电 话:132*****83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恒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54号
联 系 人:刘杰
联系电话:185*****666
2023年08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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