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明县海渊镇及北江乡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
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明县海渊镇及北江乡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
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宁明县海渊镇及北江乡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受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宁明县海渊镇及北江乡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明县海渊镇及北江乡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BZB*******C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宁明县海渊镇及北江乡垃圾中转站设备一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价为:295.8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2日(正常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分。
2、发售地点: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3A12室。
3、购买方式: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须明确委托事项和有效时限)持本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原件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注明原件的递交原件,注明复印件的递交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并对原件进行核实,所有需递交的资料必须装订成册)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15日17时30分前从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汇入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东城支行,银行账号:45001604356050703186。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16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在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7楼1709室)(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16日15时00分在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7楼1709室)(地点)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郑主任;联系电话:0771-*******
采购代理单位: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工;联系电话:180*****157;质疑电话/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宁明县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人: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6日
标签: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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