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兴城市围屏乡北边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ZHJZXCS-2023-1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兴城市围屏乡北边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59.98万元,招标人为兴城市围屏满族乡北边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兴城市围屏乡北边村文化广场建设,包括村部拆除工程广场地面铺装新建围
墙及挡土墙广场周边绿化安装路灯栏杆标语牌制作安装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城市围屏乡北边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兴城市围屏乡北边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1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点:辽宁中浩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中浩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中央商务区
紫御豪庭1幢F门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中浩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贵任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中央商务区
紫御豪庭1幢F门市)
七其他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四)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凡
有意参与者,请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
午13:30时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汇总成PDF文件格
式可由代理机构提供,邮件主题命名为:兴城市围屏乡北边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单位名称
联系人电话),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
1nzhg12021163.com邮箱,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并将其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电
子邮箱写至邮件正文内,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格式由代理机构提供: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影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
140300
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城市围屏满族乡北边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围屏满族乡北边村
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浩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中央商务区紫御豪庭1幢F门市
联系人:李金亭
电
话:13470626536
电子邮件:1nzhg12021163.com
此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李全
(签名)
2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程
(盖章)
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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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43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