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局2023年高新区市政道路、桥梁养护及检测渤龙湖、海洋科技园道桥养护及高新区道桥检测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局2023年高新区市政道路、桥梁养护及检测渤龙湖、海洋科技园道桥养护及高新区道桥检测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否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局 2023年高新区市政道路、桥梁养护及检测(渤龙湖、海洋科技园道桥养护及高新区道桥检测) (项目编号:TJBHGP-BH-2023-060)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高新区市政道路、桥梁养护及检测(渤龙湖、海洋科技园道桥养护及高新区道桥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BHGP-BH-2023-060
项目名称:2023年高新区市政道路、桥梁养护及检测(渤龙湖、海洋科技园道桥养护及高新区道桥检测)
预算金额:1409.3896万元
最高限价:1409.389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084.8548 1,084.8548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2023年高新区市政道路、桥梁养护及检测(渤龙湖、海洋科技园道桥养护及高新区道桥检测),本项目分为三包,第一包:海洋和渤龙湖道路养护,兼投不兼中。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第2包 203.7075 203.7075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2023年高新区市政道路、桥梁养护及检测(渤龙湖、海洋科技园道桥养护及高新区道桥检测),本项目分为三包,第二包:海洋和渤龙湖桥梁养护,兼投不兼中。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第3包 120.8273 120.8273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2023年高新区市政道路、桥梁养护及检测(渤龙湖、海洋科技园道桥养护及高新区道桥检测),本项目分为三包,第三包:高新区道路、桥梁检测,兼投不兼中。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2包: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3包: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至第二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 4、本项目人员配备: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须提供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第三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 3、具有由省级或国家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CMA)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涵盖与本项目需求相关项目,须提供相关证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2023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
方式:1、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在公告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供应商基本信息填报表》进行填报; 2)投标人将《供应商基本信息填报表》内容填写齐全后,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bhzbdl2016@163.com)并告知“文件联系人”; 3)项目负责人根据基本信息中记载的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通过邮件回复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流程。 2、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3、代理机构“文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小杰,022-********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日新道188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伟、曹治国
电 话:022-********转6699 企业邮箱:bhzbdl2016@163.com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桥梁养护 市政道路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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