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隆泰街消防救援站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隆泰街消防救援站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隆泰街消防救援站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隆泰街消防救援站项目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3〕1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业主单位(使用单位)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招标人(代建单位)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隆泰街消防救援站项目监理。
2.2项目概况:隆泰街消防救援站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惠润路北侧,隆泰街西侧。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645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为 4588.07平方米: 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为4392.08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为41.19平方米。训练塔(构筑物)面积为154.8平方米。
2.3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隆泰街消防救援站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服务期限:提供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若出现施工合同工期延期,不计取监理延期费用。
2.5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年9月22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日9时00分至2023年9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71-********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
邮 箱:hnqszbdl@126.com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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