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山镇集镇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的发包公告
关于横山镇集镇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的发包公告
发包编号:LYHS-2023-042
1. 发包条件
横山镇集镇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发包人为龙游县横山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经龙游县横山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采用公开摇号方式进行发包。
2、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龙游县横山镇;
⑵质量要求:合格;
⑶工程内容:主要内容为店面招牌改造、外立面涂料、屋面翻修、更换井盖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⑷工程审核预算******元(含暂列金*****元),下浮区间为:10%~20%(含10%、20%);
⑸计划工期30日历天。
⑹本项目适用龙住建发【2021】4号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3、承包人资格要求:
3.1龙游县范围内独立法人企业,《龙游县建筑业企业信用评级办法》市政一类(信用等级以发包会议前一天最新公告的评价结果为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企业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发包会议截止日无被记入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的。不良行为是指承包意向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发包会议截止时间被浙江省及所属设区市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
3.4承包意向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承包申请。
4.1凡有意参加承包者,应当在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企业注册(网址:http://ztb.longyou.gov.cn/jsgc/login),并前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通知公告中 《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网址:http://ztb.longyou.gov.cn/front/content/**********/ecc8211d*****d4ebb821b*******d9b)中的办理流程办理CA锁,然后方可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发包文件等业务操作,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发包人发布的澄清、修改、补遗书(若有)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预算及调整系数等资料同时发布在上述网站,请各承包意向人关注并及时获取,发包人也不再要求承包意向人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已获取该信息。衢州地区所办理联通CA和天谷CA在龙游县可直接使用,不需重复办理。
4.2完成企业注册后,请及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参与的项目并下载发包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
4.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再单独设立网上报名操作,承包意向人下载发包文件并上传承包意向文件、确认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确认参与项目的承包申请。
4.4龙游县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请各承包意向人自行前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网站地址:http://ztb.longyou.gov.cn/)下载查阅。
5、承包保证金
5.1 承包意向人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小额工程招投标诚信企业名录》内的企业,并已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的免交承包意向保证金。
5.2未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的企业,持《诚信承诺书》2份到交易科(309室)办理。
6、承包意向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发包会议时间:2023年09月06日10:00时。
7、本工程适用《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发包办法》。
8、承包意向人通过龙游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承包意向文件为评审依据。发包会议当日,所有承包意向人不必抵达发包现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登录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发包会议。承包意向人如来发包会议现场参加发包会议的,发包方和交易中心不提供上网终端设备和不保证网络通畅。
9、联系方式:
发包人:龙游县横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龙游县横山镇塔山南路6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8*****597
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环城西路144号新华书店四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7*****272
日期:2023年08月31日
标签: 环境整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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