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地学合作发展基金项目2023年申报指南

上海合作组织地学合作发展基金项目2023年申报指南

根据《上海合作组织地学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现发布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上海精神”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为指导,在互信、互利、平等、协商的理念下,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秉持开放、融通、互利、共赢的合作观,围绕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地学研究、矿业开发等方面的重大需求,瞄准不同国家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技术难题以及政策机制等开展综合研究或专题研究,促进上合组织国家间地学合作交流与互鉴,推动区域矿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提高能源资源供应链产业链韧性,为构建更加紧密的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作出应有贡献。
  二、资助原则
  资助项目应体现如下原则:
  1.数据权威准确。资助项目应拥有获得研究所需的权威数据的来源和途径,研究中产生的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可核实,有说服力。
  2.代表行业水平。资助项目应具有科学的目标任务,合理的技术路线和可实现的工作基础及条件保障,预期成果、观点、结论要有独立性,能得到国内或国际同行的肯定和认可。
  3.服务现实需要。资助项目应当以破解制约上合组织国家深化地学合作与矿业投资的难点堵点问题和机制及政策问题,围绕促进矿业投资环境改善、增强域内国家能源资源供应链产业链韧性开展研究,以高质量的成果产生带动科技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
  三、资助重点
  1.提高地质与资源认知领域
  研究内容:选择本国或本区域1~2个重点成矿区带或矿集区,开展2~3个典型矿床成矿机理研究,建立区域成矿与找矿模型,总结成矿规律,利用已有地物化遥数据,评价资源潜力,提出找矿目标和靶区。
  2.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领域
  研究内容:以本国的2-3种优势矿产或新能源矿产为例,系统梳理近5~10年找矿勘查进展与重大发现,研究本国矿产资源供需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提出增强供应链产业链韧性的合作对象和合作项目等建议。
  3.促进矿业投资环境改善领域
  研究内容:系统梳理所在国矿业发展现状,开展国际矿业政策对比,包括法律、政策、税费、矿业权的获取以及投资的便利性等,剖析所在国矿业投资环境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改革方向和措施,以及强化上合组织国家参与全球能源资源安全治理的建议。
  4.新技术新方法与装备领域
  研究内容:总结分析所在国在研发和应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技术新方法及新装备等方面的现状,提出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革命背景下不同矿床类型和不同矿产勘查开发阶段,对新技术新方法及仪器设备的需求,提出加强国家间国际合作的对策建议。
  四、资助强度与期限
  2023年上海合作组织地学合作发展基金项目数量为10项,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23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每项资助经费20~50万元人民币。
  五、申报资格
  项目申请人需要符合以下资格:
  (一)国外(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地质科研单位、高校、研究机构等在职人员;
  (二)具有承担地学、矿业研究课题或者从事其他相关研究的经历;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经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学合作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推荐的科技人员亦可申请上合地学基金项目。优先资助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学合作研究中心有合作基础的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
  六、限项规定
  作为申请人同年申请上合地学基金项目限为1项。
  七、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书使用英文撰写
  (二)电子版申请书及其附件须依托单位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之前,经本人签字、依托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发送至邮箱:hzixin@mail.cgs.gov.cn。
  (三)受理时间:电子版申报接受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5日。项目申报材料收到后,将有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学合作研究中心进行初审,并通知初审通过的项目参加后续评审。
  八、项目咨询
  联系人:何子鑫;电话:+86 177*****189;邮箱:hzixin@mail.cgs.gov.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申报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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