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公安局事业编警务人员服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贺兰县公安局事业编警务人员服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贺兰县公安局事业编警务人员服装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其他被服装具 | ||
采购单位 | 贺兰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31日 23:0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31日至2023年09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商务公寓11层1104)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9月21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 ||
预算金额 | ¥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华 张海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608 | ||
采购单位 | 贺兰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贺兰县光明西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汪丽华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门商务公寓11层11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华 张海燕 0951-*******-608 |
项目概况
贺兰县公安局事业编警务人员服装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商务公寓11层1104)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CZ/WX******
项目名称:贺兰县公安局事业编警务人员服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事业编警务人员服装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的通知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企业应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其投标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按较高比例扣除。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须进行“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查询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 (4)投标保证承诺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8)供应商应为入围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 版)》目录生产企业及公安部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被取消资格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此次投标;且所投产品必须是公安部入围目录企业生产(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至 2023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商务公寓11层1104)
方式:潜在供应商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1)-(9)项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NXWXZB@163.com),报名合格后发放电子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兰县公安局
地址:银川市贺兰县光明西路
联系方式:汪丽华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门商务公寓11层1104
联系方式:黄华 张海燕 0951-*******-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华 张海燕
电 话: *******-608
标签: 事业编警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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