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风Honda新标准特约店VI标识-B区域-招标公告
2023年东风Honda新标准特约店VI标识-B区域-招标公告
2023年东风Honda新标准特约店VI标识项目-B区域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F23A2BHA021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东风Honda新标准特约店VI标识项目-B区域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23年东风Honda新标准特约店VI标识项目-B区域
2.2数量:共50家特约店,每店一套,具体要求详见技术任务书。
2.3服务地点: 山西、北京、天津、内蒙、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重庆、陕西、四川、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云南、贵州,具体要求详见技术任务书。
2.4项目实施时间:(1)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合同期限届满,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可顺延本合同,顺延期限为一年:①东风本田对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考核分数合格;②合同服务单价不变或降价;③合同期限届满之日一个月之前,双方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
*2.5付款方式:费用由甲方(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与乙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1)每6个月结算一次,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及验收资料据实结算;(2) 此项目需全额开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招标范围: 东风Honda特约店内外所用的VI标识系统以及展示所用物料,预计2023年全年共需求:特约店96套。其中B区域供应商服务特约店数量为50家(山西、北京、天津、内蒙、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重庆、陕西、四川、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云南、贵州)。
2.7其他:本次 “2023年东风Honda新标准特约店VI标识项目”分为“2023年东风Honda新标准特约店VI标识项目-A区域”(招标编号:DF23A2BHA0212/01)、“2023年东风Honda新标准特约店VI标识项目-B区域”(招标编号:DF23A2BHA0212/02)两个标段,无论何种情况,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具体定标规则如下:
(1)当本标段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与本项目下的其他标段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是同一投标人时,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各标段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对应标段的中标人。
(2)当本标段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与本项目下其他标段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是同一投标人时,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按照标段顺序确定其为标段一的中标人;同时招标人按照标段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标段二的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资质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文件中提供由银行或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文件(需在认证有效期内)。
(3)投标人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财务要求:/
3.2.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与至少5个整车制造企业合作过与本次招标同类的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并附上合同复印件,且其中任意一份业绩合同金额应达到800万元(如合同金额无法体现的需提供该合同下的订单或发票予以支撑)。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3.2.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有设备(能达成主体制作的通用设备,包含:数控折弯机、雕刻机、切割机、吸塑机、剪板机、卷板机、抛光机、焊接机、开槽机、刻绘机、空压机)的购买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有厂房土地产权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合同截止时间需至少落在2026年)。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dfmjyzx.com)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CA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4.2投标人在 2023年08月31日 23时59分 至 2023年09月05日 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凭机构CA及密码(也可凭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入口(网址:https://www.dfmjyzx.com/epmt/login.html),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https://www.dfmjyzx.com/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3435A9CA2F934D869D05B34E140E216B)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未按规定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4.4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可选择支付宝、微信任一方式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9月22日 09时30分 。
5.2本次投标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5.3以U盘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附页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8会议室。
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递交,以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回复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5.5保密
(1)本项目因技术内容涉及招标人商业秘密,技术文件已经单独加密,投标人须按照要求签署保密协议后,才能获取密码打开文件。获取密码方式:投标人按照本项目附件4保密协议中要求的格式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回传至指定邮箱(yangjun001@wdhac.com.cn,xys@dfmbidding.com),招标人即可提供本项目技术任务书解密密码。
(2)投标人未签署保密协议之前不得以任何不正当形式进行私自解密,一经核实,招标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5.6样品递交
(1)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样品递交地点: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活动中心;
(3)其他递交要求:
1)请根据打样样品清单(详见技术任务书)提供样品;
2)样品摆放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3)样品摆放要求:投标人需自备地垫,将样品摆放在地垫上;
4)样品搬移时间:2023年9月22日18时00分前将所有样品从摆放地点搬走。
5)样品展示要求:技术要求中有亮灯要求的样品,需在现场进行插电展示,投标人应自备足够的插线板,且样品摆放完成后需自行遮盖,在规定时间前自行拆封,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仅提供样品摆放场地,不负责样品的保存。
6)投标人在投标阶段递交样品产生的所有费用均需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对此做任何补偿。
7)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同时参加两个标段项目的投标人仅需提供一套样品用于两个标段项目的评审。
*8)样品上不能出现投标人任何形式的指向性或暗示标记。
6.。
7.注意事项
7.1投标人须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文件、澄清答疑、制作文件、加密递交文件及解密文件等操作。投标人(或申请人)可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证书。
已办理企业 CA 及法人 CA 的投标人,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投标人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递交文件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请向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客服电话:400-888-6769,也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的服务导航页面中加客服群咨询。
7.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投标项目业务相关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咨询。
8.说明
本文中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一项没有作出响应或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路 283 号
联 系 人:杨俊
电 话:139*****690
电子邮件:yangjun001@wdha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开发区振华路46号(硃山湖大道与振华路交汇处)
联 系 人: 熊雅思
电 话: 027-********
电子邮件:xys@dfmbidding.com
10. 监管部门
监管单位: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燕
联系电话:027-********
邮 箱:ybcg@wdhac.com.cn
2023年8月31日
附件4:
保 密 协 议
因乙方现正在或将要与甲方发生交易或为甲方提供服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保密信息。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防止该保密信息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保密信息
1,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保密管理制度》中列为秘密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保密信息清单中所列内容)。乙方对此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甲方的保密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保密信息)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对其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密,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的工作而产生的。
2,乙方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披露、使用保密信息、制造再现保密信息的器材、取走与保密信息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保密信息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交易或服务关系等结束后,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甲方,并且对其知悉的甲方的保密信息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甲方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甲乙双方与该保密信息相关的交易事项的交易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保密信息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保密信息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④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保密信息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泄露保密信息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七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随合同加盖骑缝章后即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签字(盖章):
日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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